引言-案件回顾
导语:她三十二岁的人生,好似做了一场噩梦过去。然而,她在噩梦之后醒来得实在太晚了。她由一个朴素、纯洁的农村妇女,变成一个追逐风流杀夫害命的“潘金莲”,一个被人唾弃的罪人。她戏弄了人生,生活必然会惩罚玩世不恭的人……
1979年,二十岁的张兴国结婚了,他的妻子名叫许春梅,十八岁的妙龄,苗条的身段,白里透红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顾盼多情的大眼睛,俩人你亲我爱,几年之后,他们有了两个女儿,大的叫张雪,小的叫张艳。孩子的乖巧、丈夫的勤劳憨厚,给这一家庭带来了幸福和欢乐,一家四口和和睦睦,小日子过得火红。
后来,张兴国自家开办了磨米坊,这时的许春梅已不是“围着锅台转”的家庭妇女了,她穿上了工作服,戴上了白色防尘帽,天天和三里五村的磨米磨面的人打交道,一个磨米坊好似诺大个社会窗口,这对于许春梅来说,需要观察、思考、追求。她整天和各种人交往,渐渐地感到自己结发十年的丈夫不是自己的“意中人”。他一副憨头脑的土塌相,满身的粉尘,笨嘴拙腮,压根不懂得生活,跟他过一辈子真是倒了八辈的“血霉”了,她暗想,凭自己的迷人的“风流”,一定会找到更大的人生乐趣。
这种念头萌生,给她的幸福家庭投下了可怕阴影。一对夫妇,即使表面上看是和谐美满的,然而,只要有一方缺乏法制观念,道德情趣低下,那么迟早也会导致夫妇离异、家庭解体甚至更可怕的悲剧。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迷乱的生活中闯进一个人,他就叫王山魁,一个已有妻室儿女的年轻人。
那是1989年春的一个傍晚,王山魁扛着一袋子高梁,来到磨米坊,彬彬有礼地说:“大姐,劳驾您一下磨点米吧!”
许春梅一看,不禁涌起一股情火。面前的这个小伙子,仪表堂堂,虽说头几年才从黑龙江克山县投奔新民,已有妻室儿女,但是那样潇洒飘逸。几番寒暄,许春梅一双火辣辣的眼睛,痴情地望着王山魁,她开始拿他和丈夫张兴国比较,越比越觉得丈夫样样不如他,越觉得自己要同他生活在一起会“有意思”得多。。
王山魁也是个寻花问柳的色鬼,他早从许春梅的眼神里测出了奥秘,酸溜溜地说:“大姐,没想到你还是那样漂亮。”许春梅娇嗔地“飞”了王山魁一眼。于是,解放村的村头、埂上、河边,有了一对“恋人”的踪影,拥抱、接吻……
这以后,这一对沆瀣一气的“恋人”如胶似漆,频繁寻欢作乐,她信誓旦旦:“一辈子非你不爱。”王山魁也许下诺言:“迟早也要把媳妇休了。”
许春梅这个风流女人,既要过这样风流日子,又要装一本正经。为了掩人耳目,她找到王山魁说:“咱俩认个干姐弟吧,免得别人说闲话。”王山魁得意一笑:“大姐,你真有办法。”
其实,王山魁的媳妇周琴,早就看出王山魁和许春梅的鬼把戏,她苦口婆心劝丈夫回心转意,可王山魁压根就不理这个茬,继续同“干姐”厮混在一起。
周琴说:“如果你再认你干姐,咱们就离婚。”
“离就离。”王山魁脸无愧色,大言不断。
就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离散了,周琴含着眼泪同丈夫离了婚,带着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到了梁山乡的娘家。
隔墙有耳,许春梅和王山魁的丑行,成为村里头条风流韵事传开来,自然,也灌满了张兴国的耳朵。他不相信和自己结发十年的妻子,会这般无情无义,他更是体贴妻子,即便有难言的苦衷,也默默地吞到肚子里,不愿刺伤许春梅的心,他想用夫妻之间的温情,去抚平妻子心灵上的疮痂。
然而,张兴国实在太淳朴、太善良了。
这一切并没有感化许春梅那颗丑恶的心,相反她却把他视为实现自己“热梦”的眼中钉。
王山魁离婚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了许春梅,编织起“美梦”来。两人卿卿我我一阵子,王山魁说:“春梅,俺把她休了。”
“山魁,你对俺的心真诚。”许春梅又依在王山魁的怀里
“咱俩这样下去总不是长久之计!”王山魁动了情,亲呢中夹着几分焦急。
“俺何尝不是这样的心情呢!”许春梅叹了一口气,又说:“咱俩过,那他(指张兴国)怎么办呢?他会同意离婚吗…....”
一连串的问号缠绕在王山魁的脑际,是呀,这些问题又如何摆脱,他紧锁着眉头思索着,突然,他的一双奸诈的眼睛里,闪出恶狠狠的目光,满口黄牙咬得“咯咯”响,看来无毒不丈夫,整死他!
许春梅望了望“情夫”一眼,嘴角掠过一丝浮荡的笑……
1991年的春节,村里充满了节日的气氛。许春梅一反常态,昔日的那张“战斗脸”悄然逝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副笑咪咪的甜蜜的笑脸,足以对丈夫有一股勃发的诱惑力。
她心灵手巧,样样菜做得既有味,又讲究,十几个菜摆在桌上,又嘱咐大女儿到村小卖店买了一瓶酒。
“兴国,一年到头,你也够辛苦的啦!喝两盅吧!”许春梅虔诚地为丈夫倒了一杯。
“好,俺喝、喝。”张兴国的眼圈红了。两年来,他以自己特有的一种苟安的天性,善于容忍和克制,终于挽回了她的温存、爱抚、给予,重新地得到了一个男人应得到的家庭和女人的一切。“咕溜”一口下去,他说不清是甜?是苦?是酸?是辣?
然而,他哪里知道,一向善于口蜜腹剑的许春梅心灵中潜藏的阴谋呢?这正是她在下手前的一个稳住脚的掩饰罢了。
农历正月初七的晚上,北风呼啸,天色昏暗,田野、村庄都裹上了神秘的夜纱,家家户户拉亮了一盏盏的灯。张兴国搁下饭碗,领着两个孩子到邻居家去看电视。
这时,在冯家的东屋,一高一低,一男一女,一对失去了人性的人兽。他们在夜幕的掩盖下,窃窃私语:“春梅,今晚上是个机会。”
“对,就在这屋干掉他!”男的恶狠狠地说。
“那就把镐和锹找来……”许春梅欲走,王山魁一把把她拽住,压低声问:“他要是不上套呢?”
“咳,活人能叫尿死,你就这样…….”
声音低得比蚊子叫还小。王山魁得意地笑了一声。许春梅从西屋地找来了镐和锹,送到王山魁的手里,然后反锁上门,也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到邻居家看起电视来。
晚九点多钟,一家四口回到家,张兴国是个能吃苦的汉子,他见不到晚上十点,又记起这几天没有磨上米,堆积不少粮食,又赶到磨米坊,磨了一袋米,这才心安理得地回屋准备睡觉。
谁知,他刚坐在炕上,一支烟还没吸完,屋子里的电灯突然熄灭了,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张兴国摸黑到外面一看,心里有些纳闷:左邻右舍怎么亮着呢?
“兴国,是不是咱家的保险丝烧断了,还是到东屋看看吧!”许春梅拿着一支蜡从里屋走出来,给丈夫举着亮,来到东屋,张兴国打开东屋门锁,刚推门迈进门槛,突然许春梅吹灭了蜡。
张兴国刚转过头来,黑暗中忽然伸出一根木棍,“咣当”一声打在张兴国的头部,张兴国“哎呀!”惊叫一声:“完了……”便倒在地上。
两个灭绝人性的杀人犯,不等张兴国咽气,就连拖再推地把他弄进了屋内刚挖好的深一米六的大坑,埋上了土,浇上水踩实。可怜张兴国还没有弄清这场阴谋的始末,便饮恨黄泉。多么凄凉、恐怖的夜!
王山魁和许春梅回到西屋,两个孩子已在甜甜的睡梦中,他们却对面而坐,全身索索地抖。如此残暴可怕,是他们料想不到的,他们在策划时表现出的残忍和妄为,在这一刹那,却被恐怖的恶风刮得一干二净,法网的威严把他们吓得灵魂快要出窍了。
默默无言,时针已敲了三下,他们才从战栗中松弛了神经。
“春梅,俺还是回老家躲躲吧!”
“也好。”许春梅打着冷颤,哆嗦着身说:“我可怎么办?…...”
“你自己拿拿主意吧。”说罢,王山魁起身骑上了张兴国的自行车,连夜匆匆忙忙赶到柳河火车站,回了老家。
三天之后,许春梅的心有些平缓,她来到公公张平庆的家,唉声叹气:“兴国到清原买零件,怎么至今还没回呢?”
张平庆心里一惊,急火火地追问着:“几天啦?”
“三天,”说到这里春梅的眼睛还湿润了,“不知能不能出啥事,真把人急死了。”
“那你得找呀!”张平庆有点急了,“明个你到县里去一趟,看看亲戚家里有没有。”
许春梅“嗯嗯”地点着头,她的眼睛却斜了公公一眼,只见公公昏花的老眼闪烁着咄咄逼人的目光。
许春梅明明心里有鬼,却装出一副贤妻良媳的模样,她假惺惺地安慰说:“您老可别太难过,俺明天就到县城去找。”
这一夜,张平庆躺在床上睡不着觉。俗话说:“少怕丧妻,老怕丧子。”他在思念自己的儿子啊,他平时孝敬老人,邻居和睦,村里人谁不夸他好。虽说媳妇有些不地道,可他宽容了,一个男子大丈夫应该有这点度量。
第二天,许春梅从县城回来,一进门槛,就板着一副哭丧的脸皮,低声说:“爹,我几家都到了,都说没有去。”
“哎……”张平庆长叹了一口气:“兴国,你到哪去了?”
“是呀,一个大活人不能走丢呀,真急死人啦,他要有个三长两短,叫俺这孤儿寡母的可咋活呀!”说到这里,许春梅的声音哽咽了,竟伤心地抹了几把眼泪。
听到这一消息,张平庆心里不禁打了一阵寒颤,儿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当爹的心里甭提有多难受了。那些日子,张平庆像着魔似的,逢人便问:“你见过我儿子兴国吗?”然而,他听到的几乎都是让他失望的三个字:“没看到。”
可怜这张平庆老人他一天到晚不知到儿子家去几趟,到村口去望几回呀!他日夜思念着儿子,泪水哭干了,嗓子哭哑了,他的那颗冰冷的心碎了。
星转斗移,眨眼到了1993年5月5日。张平庆再也压不住内心的苦闷,他绝望了。这一天,着了魔的张平庆拎着镐和锹,来到儿子家,他要进行一次愚昧的尝试。望着这四间平房,他一片悲戚,一片冰冷。十几年前,这屋里诞生的小家庭,激发过小康的追求,燃烧过幸福的梦。可是,十几年后的今天,小家庭的主人“失踪”,媳妇“私奔”,留下的两个可怜的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解体了。面对这凄凉的惨景,张平庆备感肝肠寸断,老泪涟涟……
就在儿子死后两个月,充满着毒菌的荒淫生活方式的儿媳许春梅,靠自己的容姿和勾引男人的本领,又编织了一场“美梦”,“网”住社会上那些贪嘴的“鱼儿”。于是,她很快跟村上的一个年仅21岁的“小光棍”李志“热恋”起来,如胶似漆,厮混在一起了。村里的人指着她的脊梁骨,连气带骂:
“哼,许春梅男人失踪一年多,她却整天美滋滋的,不要脸!”
“这个女人,纯粹是狐狸精,依俺看,这里面说不定……”
“虚——说话要有证据啊!”……
做贼心虚。许春梅也觉得这样下去,事情要败露,她眼珠子一转,对了!俺何不来个“鱼目混珠”,遮人耳目。于是,她找来了李志说:“咱俩这样下去怕不行了。干脆俺妹妹嫁给你吧!”李志一听,觉得许春梅说得在理。两人一见面,双方都很中意,谁知相处不久,妹妹就发现李志哪里是跟她搞对象,分明是跟姐姐乱扯呀,她一气之下,和李志绝了情。
许春梅的虚伪的面纱被撕得粉碎,一副“潘金莲”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了。此时,许春梅把什么道德、伦理、法律统统抛在脑后,她不顾廉耻地和李志明铺明睡起来。1993年3月18日,她抛弃了两个女儿,随情夫李志逛吉林、游鞍山,转悠了一圈后,李志在沈阳找了工程队,干起力工,许春梅也在工程队里烧水做饭。
张平庆不知伫立了多久,他早就看透一个坏女人的心,他“咚咚”两声,揣开了门,窜上炕,抓开了炕面上的砖头。
两只粗糙的大手,在黑乎乎的烟道中,一把灰,一把泪,一声唤:“兴国,我的儿子,找你来了,你快说话呀!”
烟道像黑洞洞的魔口,卷走了烟尘,卷走了张平庆老汉的那颗盼儿的心……
张平庆像一头发了疯的狮子,又拎了把铁锹,没头没脑在东屋挖了起来,转眼间,平坦的地面,出现了一米多的深坑,张平庆一锹下去,突然锹尖蹲不下去。他几乎没换口气,从地上抠出一件东西,他呆愣了:这不是家里那把破铁锹吗?儿子“失踪”前还用过它,怎么会埋在这里?
张平庆拎着这把铁锹头,满腹狐疑向派出所走去……
事情蹊跷。就在张平庆挖出铁锹头的当天,一副时髦打扮的许春梅,突然风尘仆仆地赶到家里。她打开门一看,不禁一惊,啊!炕面被掀开,屋子里砖头、土坯,一片狼藉。不禁瑟瑟发抖起来。是啊,两年来或许是被“天伦之乐”陶醉,或许是罪孽深重的缘故吧,不知咋的,她完全忘记在这普通的农家小屋亲手导演的那幕家庭悲剧了。如今,这眼前的一切,她怎能不感到吃惊、意外?她拖着挂铅的双脚,战栗地扑向东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啊……”
张兴国死后的一个月的一天,王山魁从克山县老家回来了,他把老家房子卖了,又把家里的所有的东西折腾净了,办好了迁移手续,便找到许春梅。
“春梅,跟俺回老家吧?”
“现在要走,人家会怀疑,事情要暴露的。”
“那……”王山魁有些慌乱:“我的房子都卖了,不走我在哪个地方住呢?”
“那你走了,东屋留下一个死鬼,我多害怕呀!”许春梅扑在“情夫”的怀里动了感情:“不,你不能就这样走。”
“好吧,今天晚上十点钟,我把他弄走。”
多么漆黑的夜,肆虐的寒风在夜空中不停地刮着,吹起窗户纸,发出刺耳尖利的“沙沙”声,好似为屈死的冤鬼演唱一曲挽歌。
王山魁和许春梅挖出了张兴国的尸体,抬上了自行车的货架。临走时,他昔日的“情夫”留给她只有一句话:“千万别把锹头埋在里边……”
罪有应得,这也许是“天意”的惩罚,两年后的今天,许春梅才衡量出那个锹头的“价值”,那是她勾结奸夫杀人的佐证。她脸色惨白,目光呆滞,沿着被掘开的炕沿,寻觅着……然而,她哪里知道,那把铁锹头早已掌握在公安人员手中。屋内那个深不可测的陷阱,在她的脚下开裂、扩张,好似张开黑黝黝、阴森森、冷冰冰的大口,就要将他们吞噬……
当夜,她赶回第二“情夫”的怀抱里,那颗颤栗的心在“突突”跳个不停,几乎要蹦出来,她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春梅,你怎么了?”李志关切地问她,她神情沮丧地说:“俺俩还是各自逃命吧!”
李志一听急火火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快说呀!”
“哎!……”春梅低咽着声音说:“张兴国他早死了,他是喝敌敌畏自杀了,俺怕村上的人怀疑俺杀的,就悄悄把他埋在东屋。谁知被他爹那老东西发现了。”
“你说什么?”李志松开了拥抱的双手,满腹狐疑,正欲摆脱,又被许春梅拉住了,她几乎是哭着说出来的:“李志,我求你回村看看公安局走没走……”李志无言。
“看在俺俩一年半‘夫妻’份上,答应俺吧!”
“好吧。”
李志回新民了,这一夜,她感到有一种绝望的孤独和凄凉。她想到逃走,并计划了行动的路线,然而,她同绝大部分犯罪分子一样,更多地抱着侥幸的心理,等待着李志带来的“佳音”。
许春梅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李志虽曾有过一段不光彩的历史,当过卑鄙的角色,好在他没有彻底地泯灭良知,他心里在激烈地斗争起来:许春梅虽然同他有着同床共枕的“姻缘”,但这个女人有一颗蝎子般的毒心说不定她丈夫是她害死的。若我不检举报告,将来说不定要犯包庇罪,吃官司,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在罪与非罪的十字路口上,李志慑于法律的威严,迷途知返,终于选择了一条光明的道路。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派出所,供述出所知道的一切。
5月8日中午11点多钟,许春梅在沈阳站前广场被抓捕。
几天之后,另一个杀人凶手王山魁也被从千里之外的克山县押回新民。
这一天,刑侦人员押解着王山魁,来到距离解放村五里之外的沙丘上,挖出了张兴国的尸骨。尸体已全部腐烂了,尸骨仅有几根筋连着,在那颅骨上,法医发现了几处裂纹。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惨不忍睹的场面啊!
张平庆用手捶着胸,悲愤欲绝,两只手擦着两把黄沙,轮番捶着沙丘,嚎啕着:“兴国儿子啊,你死的好屈呀!这两年够把你好找啊,没曾想你一个人在这受罪呀!”
张平庆哭着、数落着,突然站起来,冲着空旷的沙丘大声呼喊:“天理昭昭,兴国儿呀!你在上天之灵瞑目吧!那对杀害你的狗男女,人民政府和国家法律是轻饶不过他们的。”
至此,这一起悬了两年之久的张兴国“失踪”案大白于天下。
一束晨光,透过牢房的铁窗,照射在许春梅那憔悴苍白的面颊上,带着阴郁的表情,她只能用她那一双倦于谛视人生的眼睛,来倾吐胸中无限的愁苦和绝望。
这个惨痛的案件告诉人们:玩火者必自焚,死刑是她罪有应得!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许春梅与奸夫的罪行逃不脱恢恢法网。她以为弄死丈夫就可以逍遥,不仅枉然,而且愚昧无知。这种无法无天的罪行天理难容,一定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法律是行为的底线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情与理经常发生冲突,用理智控制感情,使行为不越过法律的限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营造个人幸福的基础。不珍惜拥有的幸福,煞费心机贪婪地想要拥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种心理的扭曲必然带来行为的偏颇。其结果害人害己。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