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节点,发布这样的通知,加上东莞杀人讨薪案件,让人不禁猜疑,是不是和这个案件有关。毕竟这个案件在网络上的舆论太大了,众多的网友都说殷某某是被迫反击,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东莞讨薪案件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但是网络上的舆论一直都在发酵,认为凶手殷某某罪不至死,甚至有人认为他是英雄。
至于为什么会认为殷某某是正常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原因,是因为有知情人爆料,殷某某杀人的刀具是从被害者的手里夺过来的,他是因为感觉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才会变得如此的激进,愤而杀人。
再加上殷某某当时杀人的时候,只是杀了当时和他有恩怨的中介曾某某,以及工厂的主管和招聘人员魏某某和张某,而魏某某和张某有拉偏架的行为,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当时也是欺负殷某某的,所以殷某某夺刀后,认为三人都对他的人身安全有威胁,所以才会进反击。
另外,白衣女子是一个变数。因为当时白衣女子也在现场,还是近距离和殷某某接触,在白衣女子拿着椅子阻止殷某某行凶的时候,殷某某没有对白衣女子有过任何的举动,即使是拿着椅子卡住了殷某某,殷某某也没有对白衣女子下手,似乎说明了殷某某知道对自己有人身安全威胁的人是谁,没有伤害无辜。
现在唯一现场的证人就是白衣女子,据说白衣女子是工厂都财务人员,只因为她之前为殷某某说了一句公平的话,殷某某才没有对白衣女子下杀手。
现在唯一的关键点就是,凶器是殷某某自己带过来的,还是中介人员曾某某自身携带的。如果是曾某某自身携带的,他在殷某某向他讨要工资的时候,有没有掏出凶器威胁殷某某,这些都是判定殷某某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的重要证据。
如果是殷某某自己携带的刀具,那么说明了殷某某已经想到了后果,他原本就是讨薪不成就要给曾某某等人教训的,那么就是属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如果刀具是曾某某的,殷某某是夺刀,那么说明了殷某某认为自己都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那么他就有理由对曾某某等人进行无限反击的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知识点,正当的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综合所有,大家认为殷某某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呢?
应该无罪立即释放,还要给予其奖励!才能遏制这类坑人事件再发生!
你们还记得龙哥被杀案吗?就是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不是取消了吗……
殷某无罪,反黑有功!
这个作者分析的非常到位应该支持!
要无罪释放?他本人才是受害者
正当防卫,支持,无罪释放,给所有黑心劳务,及所有黑心企业,世人警示,创建一个文明,和平,公平,公正的一个良好的社会。
这样的人给他监狱里谋个差事完了[笑着哭]
判一缓一最好!
支持无罪释放,现在全国律师往东莞加赢这个官司
正当防卫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刀不是自己带的没有主观性杀人,是受害者主观带刀导致有生命危险
现在,看哪位女士怎么说当时情形。
确实防卫过当!
无罪释放最好
世间万物皆有因果关系!不是说杀人了就得死刑吧!判决结果对了社会生活幸福指数就高,反之则是心灰意冷
一个工人为两个老板打工[好生气]
正当防卫
[吃瓜]要是从对方抢过来的凶器,那就应该判个正当防卫,毕竟对方3人,还带凶器啦,谁知道能不能伤害到自己
希望吃几年牢饭就出来,
我猜对了
好[点赞][点赞][点赞]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鼓掌][鼓掌][鼓掌]你们说什么都是对的
支持正当防卫!
正义在每个人心里,真相在每个人眼里!真理在在所有人脑海里
支持[点赞]
正当防卫,其实就是绝地求生才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支持重查黑心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