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问答17:天富龙——票据转让、背书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

史海峰 2024-11-29 06:22:35
报告期各期收到票据,期间转让、背书或最终收款的具体情况,终止确认的金额和比例,是否达到终止确认的条件,转让、背书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1、报告期各期收到票据,期间转让、背书或最终收款的具体情况,终止确认的金额和比例(1)发行人获得的票据种类,报告期各期收到票据,期间转让、背书或最终收款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票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期初在手票据余额(A)

41,127.48

27,106.70

38,611.93

37,328.42

收到票据总额(B)

64,341.07

130,493.44

100,231.06

108,411.1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64,239.42

130,486.44

100,211.06

108,207.15

商业承兑汇票

101.65

7.00

20.00

203.95

当期票据兑付情况(C)

73,202.65

116,472.66

111,736.28

107,127.59

其中:到期承兑

40,683.04

60,498.01

47,896.84

64,072.71

背书转让

22,662.03

39,122.88

24,650.99

31,598.97

票据贴现

9,857.58

16,851.77

39,188.46

11,455.91

期末在手票据余额

(A+B-C)

32,265.90

41,127.48

27,106.70

38,611.93

注:在手票据余额=应收票据余额+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未到期未终止确认金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收到的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含少量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票据金额分别为108,411.10万元、100,231.06、130,493.44万元和64,341.07万元,各期公司收到票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95%、38.91%、39.11%和36.06%。整体而言,公司各期收到票据总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保持一致,具有匹配性。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未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公司收到的票据主要用于到期承兑、背书转让和票据贴现。

(2)票据变动相关会计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针对上述票据变动的会计核算方式如下:

①收到票据时,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同时根据信用等级判断列报情况,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票据:

借: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贷:应收账款

②票据背书/贴现/到期承兑时,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减少,背书时应付账款减少,贴现和到期承兑时银行存款增加: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③报告期各期末判断背书和贴现票据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则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同时确认一项负债,背书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贴现时短期借款;符合终止确认时则不予调整,具体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3)票据一般期限以及各期末票据对应的期限、期后款项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票据期限以及期后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个月内

38,288.48

99.95

46,051.51

99.93

33,750.48

98.75

50,048.53

98.42

6-12个月

20.00

0.05

31.03

0.07

426.39

1.25

806.02

1.58

合计

38,308.48

100.00

46,082.53

100.00

34,176.87

100.00

50,854.55

100.00

期后回收比例

46.60

99.28

100.00

100.00

注:期后回收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8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票据期限主要为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承兑汇票均能在一年以内全部回款。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6个月期限的票据占比均在98%以上。报告期各期末的票据期后回款情况较好,不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其中2024年6月末期后回款比例为46.60%,主要系统计的期后回款区间较短。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以6个月内期限为主,各期末承兑汇票

期后回收情况较好,不存在回收风险。

(4)终止确认的金额和比例,是否达到终止确认的条件

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比例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比例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比例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比例

已背书或贴现但未到期

17,250.51

74.06%

8,885.11

64.20%

10,264.46

59.21%

4,597.27

47.96%

注:终止确认比例=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非终止确认金额)。

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但未到期终止确认的票据均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开具,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相关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随着票据的背书或贴现,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经转移给银行,因此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的规定,已经达到终止确认的条件,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转让、背书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对收到的票据进行信用等级划分,票据背书、贴现和终止确认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票据类型

信用等级划分

背书会计处理

贴现会计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等级较高

终止确认,减少“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等级一般

1、已到期终止确认,减少“应收票据”;

2、未到期不终止确认,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同时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1、已到期终止确认,减少“应收票据”;

2、未到期不终止确认,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同时确认一项负债,计入“短期借款”。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相关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随着票据的背书或贴现,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经转移给银行,因此公司认定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终止确认。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票据背书或贴现时,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不予终止确认。对于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按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并确认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企业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因此,公司对报告期票据背书、贴现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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