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前夕,湖南益阳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副厅级领导行贿受贿的案件,其中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关注:
2020年7月,被告人谢某某为谋求职务晋升,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50万元,然后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从县长变为了县委书记。
行贿受贿案很多,但目前公开出来的,像这样立竿见影的“买官卖官”案,还真是不多见。
先来认识下故事的主角,也就是行贿人谢某某。他出生于1964年4月,长期在湖南省怀化市工作,履历非常丰富。1987年师范学校毕业后,从地区供销技校教师做起,先后在市宣传部、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溆浦县担任领导职务。
公开报道显示,他是在2020年7月为职务提拔向他人行贿50万元。此时,他正在溆浦县任县长。而送钱后不到一个月,当年8月1日,他就被官方宣布,“就地”提拔为县委书记。
可以说,送这50万的成效非常明显,火线得到提拔、效果立竿见影!一边送、一边提,真有点买官卖官的味道。
我在想,50万元对于一个县长来说,如果是合法收入的话,不吃不喝也要好几年才能攒下。能一次性掏出这么巨额的金钱去行贿,想必是非常有信心的。
同样,敢收这笔钱的人,肯定是个位高权重之人。虽然官方没有公开受贿人的姓名,但想想都知道,能把一个县长短时间内成功运作为县委书记,肯定不是一般的市领导或者省上的干部。我认为,最有可能是当地的时任主官。因为按照人事管辖的规矩,有资格决策县委书记人选的,也只有“一把手”。
非常巧合的是,2020年7月担任怀化市书记的彭国甫,还真有这个可能性。他在2024年1月“落马”,其“双开”通报中,就有一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所以,真说不定这一条违纪违法问题里,就有收受谢某某50万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