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云“有借有还,天经地义。施恩得报,再借慷慨”,可见这“借与还”乃诚信之本的原则美德。其实在建国前,我们的八路军部队也曾在1946年向老百姓借过钱,直到2006年时才还款。
事情发生在1946年,那时候八路军还未改名“解放军”。由于形势困难,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一直对我军根据地进行经济封锁等等,所以我军的根据地生活非常困难。
那时候我军部队里的大部分都没有衣服和鞋子,有时候连饭都吃不到。战士们长期饿着肚子行军打仗,其中艰苦、不易、心酸,至今闻来亦是让人落泪心疼。
据悉,当时西北的特别支部两千多人,在书记谢华的领导下前往陕西蓝田县葛牌镇驻扎。为了解决这支部队的吃穿住宿问题,谢华亲自到老百姓家中做宣传,真心诚意地请求人民给以帮助。
在谢华的宣传、请求下,当地老百姓们都表示愿意相信、支持他们。随即,在得到上级批准后,谢华就向老乡们借钱、借粮食。
那时候,镇上有一个家境富裕的人家,其主人名叫陈鸿清。陈鸿清之前听过八路军队伍是穷人的队伍,专门为了穷人打天下。
于是,他主动借了100万法币给八路军部队。尽管一开始有些人嘲笑他,但是陈鸿清却始终坚持自己的决定。除此之外,他还考虑到天气寒冷,于是特意嘱咐家人去置办五十多双布鞋、棉花、食物等等,一同送到八路军部队。
当年办理此事的人,乃是八路军的王平惠。在借钱那天,八路军的王平惠还给陈家写了一张借条,上面将所借的金额、物品都写上,而且还盖了印章。
临走的时候,王平惠再三嘱咐陈家人,要是他们以后急需用钱,可以拿着这张借条找到延安,或者等全国解放后再归还。
那时候陈鸿清家中富裕优渥,平时也不缺吃喝,所以此事就这样过去了,而那张借条一直被保存在家中,并未前去兑现。而为他们写借条的王平惠,却在一次战斗中壮烈牺牲。
数年后,陈鸿清上山的时候发生意外,不幸从山上摔死。那时候,其子还不知道当年的借条一事,一直到1988年才发现。
原来,这一年陈家修建房子。但是在修建的时候,陈鸿清的儿子陈开基在一处墙壁缝里发现了那张借条,然后这件事才迅速被世人知晓,随即轰动了四周。
陈开基原本没想过要兑现这张借条,但是由于他的家庭现状困难,考虑再三后,他在家人的劝说下,最终决定前去兑现这张借条。
于2006年时,陈开基将那张借条送到了当地的县统战部。当地在确认溉借条的真实性后,然后根据当年的物价与如今物价对比,最后还给陈开基8000元。拿到这笔钱后,陈开基激动落泪,然后拿着钱回家修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