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是中国的情人节,我们都知道。
但元宵别有一派,怎么说呢?欢乐踊跃的民气。
花灯之下,众生平等。
元宵由来,有许多说法,有说正月十五祭太乙神、引火驱虫求收成的;有说刘彻张灯祭太乙的,有燃灯供佛的,不一而足。
但到最后,终归都变成了花灯观灯吃汤圆。到宋明之间,旱船舞龙舞狮秧歌抬阁走桥偷青。
范成大说社火:“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大概,百姓就是喜欢张灯结彩,欢乐一番。
以至于变成中国情人节: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如今大家都吐槽“是个节都能过成情人节”——其实元宵节就是古代人把节日过成情人节的典范。
花灯之下,众生平等。
宋宣和年间,皇城端门摆金瓯酒,许百姓喝,然后出了个极好玩的故事。有个女子喝了酒,偷了金酒杯,被推到御前。女子当场诵了首《鹧鸪天》:
“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
据说宋徽宗听了挺高兴,让人把她好好送回家去了——也算是后来凭吊宣和风流的一段佳话。
但的确:元夜属于手拉手晃荡的爱情,也流露一点点与民同乐的快乐。花灯之下,众生平等。
《水浒传》里,宋江在清风寨看花灯时被捉,但还是喜欢花灯。大名府闹花灯,汴梁看花灯。
后来隋唐评书里,有不止一次“闹花灯”:比如秦琼等好汉在长安闹花灯,打抱不平。比如薛刚看花灯时误杀王子,惊得李治落楼。
大概在评书里,好汉都得去长安,贪看一眼花灯,甚至闹一次花灯。富贵哥儿看得到的,好汉也要看,也要闹。
花灯之下,众生平等。
陆游《老学庵笔记》,围绕上元节,写过一段嘲讽故事。有个叫田登的人当了太守,忌讳别人提登字,提了就打。所以当地人管灯叫火。上元放灯,小吏放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于是出了经典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算是中文里,最要求平等的俗语了吧?
过了几百年,还真有个人学田登。洪宪时,杨度和雷震春等逢迎上意,下令北平各饽饽铺,一律改叫汤团,不许叫元宵了——因为元宵谐音“袁消”。前门大街正明斋没来得及改,被罚了一百大洋。
后来洪宪结束,正明斋专门搭了座彩牌楼,用电灯泡攒成“各式元宵”来出气:洪宪没了,元宵依然在。
总有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但一时与一世,终归不可同日而语。
荒诞如“放火三日”、“不许叫元宵”,终究无法持久。
终究到最后,大家还是可以放花灯,吃元宵,纵情欢笑。
花灯之下,众生平等。
元宵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