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披露,大华紫樾府和书香泮城物业近日分别因未按照规定公示信息和未履行环境卫生责任被行政处罚。
烟台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黄岛区烟台路299号大华紫樾府小区未按照规定公示、更新有关信息,被责令2025年2月18日前改正,2025年2月19日复查发现烟台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未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2月21日复查发现台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已经改正违法行为,烟台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罚5000元(青黄综法罚字[2025]第202500500号)
2025年3月6日09时43分,检查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书香泮城A区存在责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行为,经勘验得知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负责该小区的服务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乱堆乱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的情况,负责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份,责令于2025年3月6日11时43分前自行整改完毕,2025年3月6日15时30分,对该处进行复查,发现限期内未改正违法行为。
青岛银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被处罚1000元(
青黄综法罚字[2025]第202500733号)。
据悉,该物业2020年曾因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占用公共绿地16平方米,设立8台饮水机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