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某中学,12月23日下午组织开展了“珍惜生命”的主题班会。
这个主题班会挺好的,生命教育极为重要;但具体内容却让人很惊吓。老师在生命教育之后,突然现场要求所有学生签署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是:“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这得有多傻,都可以拿吉尼斯世界大傻记录了。为什么要开这样的主题班会?为什么要签这样的承诺书?肯定是被形势吓坏,以致于想放大招,但没想到却是损招,甚至还不打自招。
为什么不打自招?证明学校已经被非正常死亡弄怕了。为什么说这是损招呢?因为学校自损一千,伤人全无。
你签这样的协议有啥用呢?
首先中学生在法律上都是未成年人,或者是限制行为的人,他们签的协议都是不作数的。你签这个协议有屁用?
况且如果中学生连自残、自杀行为都实施了,还在乎你这个破协议?这不是脑子有浆糊吗?这种猪脑子怎么教书?怎么育人?这不把孩子教傻了?带到沟里去了?
其次这种做法大概率是移植过来的。但怎么能生搬硬套呢?上面和你签协议,是因为你有责任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有学业性质量、增值性质量、生命性质量、可持续性质量,千万不能死守单一的质量观,更不能唯分数来评价孩子,导致孩子身心健康受损。
你与上级签订协议书,在其位谋其政,你在乎头上的乌纱帽,孩子在乎啥?家长在乎啥?家长好歹是成年人;但就算是和家长签,也没有任何作用。
假如学校有责任,家长无论如何还是不会放过学校,所以最安全的办法是,规范办学,依法治教。
现在所签协议又被迫取消了。学校上不能上,下不能下,因为签这个协议是错的,那么下次发生事情,是不是就意味着学校应该承担无限责任?可见学校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把自己置于多么尴尬的境地。
最后是学校无限责任压力的异化。
其实,谁都无法否认,孩子青春期敏感脆弱,很容易出现非正常死亡,这在全世界都并不鲜见。但只在我们这里出现这种傻子做法,除了证明学校领导是傻缺,还能证明什么?
但学校也有难言之隐。近年来,学校非教学任务多如牛毛,创建、总结、填表、考核、汇报、座谈,耗尽了领导和老师的精力,这个能不能降下来?为什么降不下来?马斯克马上把最高教育部门都撤销了,我们为什么连非教学任务都降不下来?
学校安全任务更是重于泰山。校园内孩子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学校都是无限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家长穷追猛打,社会舆论又站在家长一边,推波助澜。学校成了弱势群体,最后只能被迫接受,因为学校根本耗不起。
到了最后的最后,学校不能坐以待毙,不得不开始自救,或者进行危机应对。比如课间10分钟,不允许孩子活动;比如到处装上摄像头,未来或许能划清责任界限;比如引导老师都做好好老师,或者干脆做杨不管,千万把学生当祖宗供着,千万不能批评这些小祖宗,教育的方式不断凋零,教育的成效不断弱化,最后安全是安全了,但培养的都是什么人?
最后就形成了这样的闹剧: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或者头疼医脚,脚疼医头;甚至张三头疼,李四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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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1xxx10
应该是代言试点吧?
用户17xxx62
难道还不容许老师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