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的朋友,在日常工作中应该都听说过“支委会”。在日常工作中,“支委会”经常和“召开”一词连用,比如新闻里经常有某某单位召开支委会这样的报道。但笔者注意到,有些又写作召开支委会会议。
那到底是“召开支委会”还是“召开支委会会议”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下。
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就是要弄清“支委会”到底是个机构名称?还是会议名称?假设是机构名称,类似于常委会这样,那在和“召开”搭配使用的时候,就应该在后面加上“会议”二字。因为不可能去召开一个机构。
但如果“支委会”是个会议名称,类似于务虚会、部务会,那在和“召开”搭配使用的时候,那就不应加上“会议”二字,否则语句意思就重复了。
“支委会”的全称是“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第12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这里说得非常明确,支委会是领导机构,并不是个会议的名称。
这一条里还规定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第16条又规定,党支部应当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这就很明确了!召开的是支委会会议,而不是召开支委会!所以,我们平时看到的很多新闻报道中的写法“召开支委会”,是省略了“会议”二字的用法,不够规范、严谨。当然,日常使用中大家都能理解什么意思,所以也无伤大雅。
对于“召开支委会还是召开支委会会议”这个问题,各位朋友又是怎么理解的呢?欢迎评论交流。
注: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图文无对应关系,没有对错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