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中药材GAP示范建设推进会。新疆14家中药生产企业和中药材生产企业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会上,自治区药监局对《自治区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及措施,重点企业和品种遴选工作要求,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流程进行详细解读,并对下一步开展GAP示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4家重点企业汇报GAP示范建设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各相关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中药材GAP实施是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稳定中药源头质量、助推企业发展意义重大。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实施中药材GAP,统筹做好示范建设的时间和任务安排,对相关工作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在示范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总结归纳在示范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
对今年开展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的重点企业,自治区药监局将下达任务书,实施“清单式”管理,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示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企业顺利开展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
8月9日,自治区药监局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医疗保障局、林业和草原局、中医药管理局印发《自治区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新疆中药材规范化建设进入实质阶段。自治区药监局通过遴选部分重点企业开展GAP示范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为新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奠定扎实基础。(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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