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张三给李四说:因为需要协调,只要李四先交50万的保证金,他有一个2000万的工程给他做。张三收到钱后,打了一张借条给李四:今借到李四现金50万元,用于某某某工程的前期费用。过后,张三消失,钱没有还李四,李四工程没有拿到。之后 ,李四向公安机关报案,将张三抓获,追回现金20万元,张三也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的讯问,原来这个工程项目是虚构的,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张三移送起诉。如果DeepSeek是法官,对该案如何定性?对张三判多少年?理由是什么?

### **案件定性及判决分析**


一、案件定性:张三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1. **行为模式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
- **虚构事实**:张三谎称有2000万元工程项目,诱使李四支付50万元“保证金”,并以借条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际虚构工程骗取财物。
- **非法占有目的**:张三收款后未用于工程(根本不存在),而是携款潜逃,事后亦未归还,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
- **合同形式**:双方虽未签订正式工程合同,但张三以“工程保证金”名义收取款项,借条中明确载明“用于某某某工程的前期费用”,表明其利用经济活动中的信任关系实施诈骗,符合合同诈骗罪中“经济合同”的广义解释(司法实践通常包括口头约定或事实合同关系)。
2. **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
普通诈骗罪不要求以合同为媒介,而本案中张三的欺骗行为直接围绕“工程项目”展开,借条是虚假合同的辅助工具,因此更符合《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定性。
二、量刑依据及刑期预测
1. **量刑标准**
- **数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地方司法实践,合同诈骗罪中:
- **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部分地区如上海、江苏的标准为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法定刑为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从轻情节**:
- 张三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 **坦白**(《刑法》第67条),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 公安机关追回20万元(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2. **刑期预测**
综合案情及量刑情节,张三的刑期可能在 **5-7年有期徒刑** 之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剩余30万元。
- **基准刑**:以50万元为起点,参照部分地区量刑细则,合同诈骗50万元基准刑约为6-7年;
- **调整幅度**:坦白(减少10%-15%)+部分退赃(减少5%-10%),最终刑期约为5-6年。
三、法律依据
1. **《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刑法》第64条**
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剩余30万元)。
### **结论**
张三的行为构成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判处 **5-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退赔李四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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