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员工捡到钱报警饭店还要分“大小王”吗?是另有隐情还是饭店吃相难看?
近日有件事在网上炒得是沸沸扬扬,各大新闻报刊和自媒体平台都争相报道。这究竟是一件什么事呢?原来在辽宁大连,原紫航海鲜大饭店保洁员宋大姐称自己在工作的时候捡到2万元现金,觉得现金留在店里不合适就报警处理,本来这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如果是有正义感、有良知的老板还要为有这样的员工感到高兴。可是这家饭店竟然因为这件事把她给辞退了。
这件事情一在网上曝光出来,立即就引起全网的关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大V纷纷谴责这家店的不良行为,最终这件事在相关部门调查组的协调处理下,这家店已经向宋大姐承认了错误,并且取得了宋大姐的谅解。事情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这件事情过后,这家店还是可以继续正常运营下去的,也许还有可能类似我们宋大姐的打工者会再受到类似的伤害,也许我们顾客的贵重物品如果不小心掉在他店里,一时之间忘记去拿了还有可能不明不白的消失。也正是我们太包容这些没有商业道德商家,我们在生活中到处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不断在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他们的行为影响了本应该商家要遵守的诚信理念体系。之前西安的面条事件,还有最近四川甘孜州祥驴酒店客户退房事件,以及不久前天价海鲜事件等等。更气人的是部分黑心商家还打着什么送礼品和抽奖的名义欺骗消费者,以各种手段引诱消费者上当。
还有的商家他们的目的不是正常地经营自己的产品,而是借经营之名用不正当的手段损害消费者和求职者的利益。有的商家借用扩大经营招聘的名义收取求职者的培训费、服装费、体检费、生活费,资料费等等乱七八糟的费用,有的商家就打着加盟的名义坑骗加盟费。有的商家为了多挣一点钱干脆就把过期变质的食品,损害身体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子女去找工作的时候碰到这样不良商家受骗的时候、我们为了缓解身心疲惫外出旅游被坑的时候,我们去购物被套路的时候,我们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时候,或者我们与几个朋友去聚会的时候碰到这样不良的商家,心情该有多糟啊。虽然说没有商业道德的商家任何年代都会有,可是现在为什么这么多呢?一句话就是这个社会对他们容忍度太高了,而他们的违法成本又太低了。
我想如果我们多一些敢于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说“不”的消费者,如果我们多一些人曝光他们,如果我们多一些执法者,像四川甘孜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刘洪那样,敢于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霸气地说:“如果谁砸了甘孜旅游的锅,我一定砸了你的饭碗,不管你是谁“。那么我相信在我们身边肯定会少很多这样的不良商家。那么我相信我们的内耗就会少一点,那么我相信我们的幸福指数会更多一点!
文章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是你,你碰到这样的不良的商家你会怎么处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