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午,一女子在商场与一小男孩相撞后倒地,家属称该女子受伤严重,脚腕、脚踝部位骨折,而小男孩的母亲在短暂询问伤情后,毅然拉着小男孩离开了现场。
视频加载中...事件过程根据视频显示,一女子在商场中走着,左手拿着手机,看步履年龄在4、50岁之间。女子在走着的时候,左侧一小男孩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小男孩右臂抱着什么东西,小男孩与女子相撞后两人都倒在了地上。女子向左侧倒下,左手还撑了一下地面。
两人倒地后,小男孩接着就爬了起来,看似没有受任何伤害,小男孩的母亲也走了过来,扶起自己的孩子,并走向倒地的女子,试图扶起她,但倒地的女子摆了摆手,没让扶,小男孩的母亲绕着女子走了一圈儿,站在女子对面,与其交谈了一会儿,果断地拉着小男孩离开了现场。
根据事后结果来看,倒地女子应该是告诉小男孩的母亲,她可能是骨折了,小男孩的母亲则认为该女子是在讹人,于是拉着小男孩就走了。
网友观点有网友认为是该女子想故意绊倒小男孩,但由于自己重心不稳,绊倒了。换作一个正常人,若看到小朋友跑过来,都会下意识地停住脚步避让一下,伸手护着人家,怕把小孩撞倒了,这是一种避让的想不通,但是这个女子则完全没有,反而把脚伸了出去想作孽...
要我说,这网友的观点太偏激了,女子明显是向着门口走去,她的视线在右前方,根本没有观察到从左后方跑过来的小男孩,她抬起来的右脚看似抬得高一些,那是被小男孩带起来的,正是因为小男孩把女子的右脚给带起来,她才向左侧倒在了地上。她完全是在没意识的情况下倒下的,而且她左手拿着手机,想撑地自救一下也不是很方便的。
若说该女子有责任,则是她疏于观察,没有注意到小男孩。若仔细观察,则发现这块场地并非真正的商场,在视频的右下角还有三个人,围着一小桌子在吃东西,其中还有一个小男孩。在视频结束的时候,左下角又出现了一个小男孩。就是说这个不大的场地上,小孩儿还是很多的。在这儿走不能只顾自己,也要观察周围的环境,别碰着别人,也不要被别人碰了。
有网友认为,小男孩的母亲一开始的时候是想管的,而且还询问女子伤情,但一听说是骨折了,则认为是遇上碰瓷的了,所以扭头就走了。这种观点得到了非常多的网友认可,认为这是一种靠谱的分析。我也是持这种观点的,这也可以看出,该女子年龄并不大,如果是一个老太太说自己可能骨折了,则小男孩的母亲不会这么毅然离开的。正因为女子说自己骨折了,这种结果与她的年龄不相符,也与男孩与女子就这么轻轻一碰就会骨折不相符,这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第一时间的反应肯定会觉得遇到了碰瓷的。所以小男孩的母亲认为是碰上讹人的,此时不走难道还等着人家家人来,更是纠缠不清。
所以我认为不能简单地认为小男孩的母亲属于“肇事逃逸”,但是她的处理方式明显有问题,如果真的认为是遇上碰瓷的了,就应该打110让警察来处理,她这样一走了之,反而会变成有理也说不清了。
倒地的女子通过该事件也会认识到自己的身体状况:骨质疏松严重,所以对她来说,也不见得是多坏的事情,所谓塞翁失马谁知是祸还是福。
商场的责任在该事件中,商场是有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对顾客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若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伤害,则由第三人承担,或向第三人追偿。
结束语在本事件中,小男孩在商场中跑动,商场未尽到提醒约束的责任。而该女子自己也是有责任的,疏于观察的责任。小男孩及其母亲的责任明显要大一些,无论怎样,是小男孩跑步碰倒了女子,他的母亲离开现场是误判,且有失良心。
商场、女子及小男孩的责任按2:3:5划分。
你们认为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