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丨14岁男孩对7岁女孩捂嘴并猥亵,“行拘”不是终点

猛犸视频 2024-11-05 16:04:50

评论员 李长需

又一起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惩戒,让人欲说还休。

近日,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一段网传监控视频显示,11月2日,电梯里,一个大男孩在小女孩准备下电梯时,突然捂住小女孩口鼻,小女孩拼命挣扎,最后疑似昏迷,男孩将其抱出电梯。

11月4日,江西乐平警方发布通报:14岁男孩刘某某对7岁女童王某某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其将小女孩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该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14岁男孩,在公共场所对7岁的女孩下手,性质非常恶劣,其所受行拘,也算咎由自取。但令人不可接受的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那就意味着,行拘对于刘某某而言,或只起到警示作用,并不能让其失去自由。

犯下“恶行”,却“毫发无损”,这种来自法律规定的无奈,让人担心不付出代价的惩戒是否会放纵甚至助长男孩的不知敬畏。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起码也说明了“行拘”并不是终点,如何让男孩重新走上人生正轨,避免日后再犯更大的错误,才是问题的关键。

根据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该起事件中,男孩在电梯间捂住小女孩口鼻图谋不轨,这一行为明显具有危害小女孩人身安全的主观意图,也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和危险性,且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他的行为对小女孩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得逞,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无论从主观意图的恶劣性来说,还是从其行为所反映出来的危险性、危害性来说,该男孩的行为都是非常严重的。仅仅靠“警示性”的惩罚,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而仅仅靠责令其父母管教,也未必有效。

男孩在公共场所对女童作出如此突破底线的行为,凸显出其背后家庭教育的失败,其监护人存在的失职问题不可忽视。尽管如此,其监护人似乎并未意识到上述问题。在女童家长提供的小区业主群截图中,涉事男孩家长依旧认为,“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从来不会这样子”,并将男孩的“捂嘴并猥亵行为”,界定为“突然跟中了邪似的”,显然并未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及其严重性。

从他在业主群所发的家属用皮带抽打教育孩子的视频,以及说孩子放出来后要“直接把送到某某(外地)那边去”处理方式,也可看出其在教育孩子方面,除了简单粗暴之外,似乎并无合适的矫治教育思路。如果不从家庭教育上改观,再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管教,能不能将孩子的不良行为矫正过来,是值得疑问的。在这种情况下,将孩子交给专门的矫正教育机构进行矫治教育,似乎更合适一些。

当然,是责令其父母管教,还是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还需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进行综合评估。但这评估一定要本着对涉事男孩的负责、对全社会负责的态度,而不是和稀泥或应付舆论走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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