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通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观摩庭审。
2017年、2018年,被告人王某为获取到中央财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专项补贴资金,伪造虚假土地承包合同,虚构土地实际种植面积,以某镇家庭农场名义骗取了国家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补贴资金。经查,王某2017年以虚假合同申报家庭农场种植面积500余亩,骗取专项补贴资金2万多元;2018年申报家庭农场种植面积5余亩,骗取专项补贴资金4万多元,共骗取补贴资金6万多元。
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定性及适用法律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被告人王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且认罪认罚。
庭审活动现场井然有序,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最后合议庭成员对此案进行合议后,当庭对被告人王某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国家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活动,近距离了解了法院的审判职能,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公开庭审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今后将持续关心关注法院工作。
伊通法院将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司法审判更公正、更公开、更透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