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两天娱乐是大多数美国人的生活结构。但直到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的通过,每周工作40小时、5天的规定才得到落实。这部法律是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工人争取更短的工作时间、更高的工资和更安全的工作条件的高潮。
在20世纪之交,大多数美国人每周工作60小时或更长时间并不罕见。
1898年,马萨诸塞州发布了一份“劳工公报”,追踪联邦家政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时间。当时的家庭厨师每周工作78至83小时,每小时工资约为9美分。他们星期天休息,有时星期六休息半天。马萨诸塞州的一些工厂工人的境况略好一些;根据该州法律,妇女和儿童在纺织厂每周最多只能工作58小时。
19世纪的8小时运动
在很多方面,限制工作时间和天数的想法可以追溯到美国劳工运动的最初阶段。
19世纪劳工运动的口号是“八小时劳动,八小时娱乐,八小时休息”,这是由威尔士纺织厂出身的劳工改革家罗伯特·欧文首先提出的。
内战结束后,当士兵们回到快速工业化的城镇和城市时,8小时运动开始升温。数百万以前被奴役的人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争取公平的工资和人道的工作条件。
19世纪中期,芝加哥是劳工运动的温床。芝加哥的工人被典型的12或14小时工作日弄得筋疲力尽,他们是1867年第一批成功游说州代表通过伊利诺伊州工人8小时限制的人之一。不幸的是,伊利诺伊州的法律存在漏洞,允许雇主协商延长工作时间,这使得它无效。
第二次大罢工发生在1886年5月1日,当时芝加哥工会和政治活动家呼吁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五一”罢工,要求每天工作8小时。1万多人聚集在芝加哥,本应是一场和平示威。罢工者和警察之间的紧张局势升级,导致四名示威者死亡。作为回应,骚乱者和无政府主义者于5月4日走上街头,这场暴力冲突以芝加哥干草市场广场发生的致命爆炸事件告终。
1886年的“干草市场事件”是8小时工作制运动的一次痛苦挫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完全恢复。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工作日缩短普遍存在
1916年,当政治家们讨论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超过40万美国铁路工人威胁要罢工,除非他们每天工作8小时。在战争前夕,大规模的全国性罢工将使美国的工业生产陷入瘫痪。
当铁路公司和罢工工人之间的谈判破裂时,伍德罗·威尔逊总统和国会进行了干预,避免了一场全国性的危机。其结果是1916年的亚当森法案,这是第一部规定8小时工作日的联邦法律,即使只是针对单一行业。
当美国最终在1917年参战时,随之而来的劳动力短缺给了工人更多的筹码来要求减少工作时间和缩短工作周。
在美国卷入战争的头六个月里,美国发生的罢工比美国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多。
由于担心罢工会减缓战时基本装备的生产,威尔逊总统成立了国家战时劳工委员会来干预劳资纠纷,并迫使雇主承认集体谈判。其结果是美国工人在1917年和1918年短暂的“黄金时代”,包括广泛采用8小时工作制。
当1918年11月11日战争结束时,工业家们试图通过增加工时来抵消工人们所取得的成果,但他们遭到了激烈的反对。大胆的美国工人在1919年组织了3000次罢工,涉及400多万工人。
雇主们意识到,他们不能强迫工人像战前那样工作。
亨利·福特创造了一个行业标准
1913年,亨利·福特的高地公园工厂成为第一家采用该公司开创性装配线技术的工厂。虽然装配线生产汽车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成本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低,但这也是一项繁重、重复的工作。开业几个月后,工人们离职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高地公园的劳动力流动率达到了380%。
福特当时面临着许多行业都面临的问题,那就是大量的人员流失。这些工作很糟糕,没有人愿意继续干下去。他决定接受科学管理的理念,并与员工达成协议。
福特提出的不可抗拒的条件是5.8美元的工作制——几乎是以前少工作工资的两倍。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高地公园的工人必须同意接受公司“社会部门”的检查。
早在1922年,福特汽车公司就开始着手建立每周工作40小时的制度——五天工作8小时,周末两天。
这个决定不仅仅是为了让员工开心。这是后来被称为“福特主义”的经济哲学的一部分。在福特主义下,大量生产需要大量消费。福特希望他的工人能得到高薪和充分的休息,这样他们就能利用闲暇时间购买更多的东西,包括他的汽车。
1926年,福特正式采用了每周五天、40小时的工作制。由于福特是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实业家,其他大公司也纷纷效仿。
每周40小时成为法律
虽然像福特这样的领先汽车制造商肯定影响了其他一些企业领导人在他们的企业中所做的事情,但直到政府将每周40小时工作制制定为国家法律后,它才被广泛采用。罗斯福和《公平劳动标准法》就是这样。
当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于1932年当选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的阵痛之中。失业率高达25%——每四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失业。为了迎接这一难以置信的挑战,罗斯福任命弗朗西丝·珀金斯为劳工部长。帕金斯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内阁成员,也是一位坚定的工人权利倡导者。
弗朗西丝·珀金斯,1933年。
1933年,罗斯福和珀金斯与国会的盟友一起通过了《国家工业复兴法案》。全面的新政立法解决了当时最紧迫的劳工问题。它规定了每周12至15美元的联邦最低工资,禁止雇佣16岁以下的童工,并将每周工作时间限制在40小时以内。
但这部开创性的劳动法并没有幸存下来。1935年,最高法院裁定《国家工业复兴法案》违宪。珀金斯和罗斯福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一直在与法院和国会的批评者作斗争,以夺回失去的收益。1936年的《公共合同法案》取得了重大胜利,该法案要求大多数联邦承包商坚持每周工作40小时。
最后,在1938年,罗斯福和珀金斯推动通过了《公平劳动标准法》。该法律最初的版本将每周工作时间限制在44小时。它还制定了第一部关于加班费的联邦规定。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必须按正常时薪的1.5倍补偿。
劳工联会规定,每周工作时间将在一年后减少到42小时,两年后减少到40小时。从那以后,每周工作40小时,5天的工作时间一直是美国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