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尖沙咀海域,一起看似普通的溺水事件,却隐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一名女子离奇落水,现场三名男子跳入水中施救,然而女子最终溺亡。起初,警方将其认定为普通溺水事故,三名男子被视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但随着调查深入,残酷的现实浮出水面,三人中竟有人看似施救,实则是冷血凶手。
2010年2月12日凌晨5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尖沙咀靠近帝国中心的海域落水。水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海中有两男一女等待救援,岸边还有一名浑身湿透的男子。水警将三人救上船,失去意识的女子被送往医院,却于早上5:47不幸宣告死亡。
警方询问在场施救的三名男子,他们均称与落水女子素不相识。其中两名男子表示,当时在海边闲聊,看到一名醉酒女子走到岸边呕吐,不慎滑入水中,便立刻下水施救。另一名男子称,自己跑步晨练路过,看到有人落水也跳入水中救援。基于这些陈述,警方初步认为这是一起意外,定性为意外坠海事件。
然而,验尸报告使案情急转直下。法医发现死者颈部有清晰的瘀痕,很可能是被人用手掐住颈部造成的,且死者体内酒精含量极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74毫克,远超香港醉驾标准(每100毫升血液中超过50毫克酒精浓度)。这意味着死者事发时可能已醉得站不稳甚至不省人事,与两名施救男子描述的“看到死者走到海边呕吐时意外跌入海中”相矛盾。综合这些情况,警方将案件重新定性为凶杀案,交由重案组调查。
案件关键人物包括死者陈帆,35岁,内地湖南人,案发前在香港一家夜总会担任女公关;施救的三名男子分别是邹伟基,29岁,保险业务员;周启邦,36岁,潜水教练;江沛霖,28岁,无业。水警赶到时,邹伟基和周启邦在水中施救,江沛霖浑身湿透站在岸边。
周启邦回忆,当天早上5点左右,他在海边长廊晨跑,看到岸边有散落衣物,但没看到人。几分钟后折返,看到江沛霖全身湿透,挨着海边栏杆面向大海做晨操。江沛霖突然向他求救,称有人掉入海中。周启邦看到邹伟基扶着救生圈在水中挣扎,准备下海救人时,又发现水里还有一名女子,情况危急。由于没带手机,他让江沛霖报警,江沛霖称不知具体位置,他便拿过手机报警后跳入水中。
到达两人身边时,女子已无生命迹象,他将救生圈套在女子身上,因正值退潮,海面与海岸有落差,只能原地等待救援。周启邦还提供了一些可疑细节:江沛霖起初不想引起注意,假装做操,等他靠近才求救;江沛霖有手机却不报警;邹伟基不会游泳,手持救生圈却未套在自己或女子身上;事发地点水位浅,仅到成年人胸口。经调查,警方排除了周启邦的嫌疑,确认他是见义勇为的路人。
警方将注意力转向邹伟基和江沛霖。审问邹伟基时,他一开始坚称不认识死者,后改口称关系不深,透露陈帆曾向他购买保险,两人是客户与保险经纪人关系。警方查阅陈帆保单记录,发现一份保额高达280万的人寿保险,生效日正是案发当天,受益人竟是邹伟基。这一发现让警方确信两人与陈帆的死亡有关。
当晚,警方再次审问江沛霖,出示验尸报告和证据后,江沛霖坦白与邹伟基合谋杀害陈帆,以诈领保险金。原来,邹伟基和江沛霖从小认识,都住在沙田显径村,一同就读玛利亚书院,中学毕业后早早辍学。他们尝试多种职业无果,合伙开麻雀馆,2009年亏损严重,欠下不少债务,邹伟基欠债约30万元,江沛霖欠债约10万元。为还债,邹伟基卖掉劳力士手表、金链子和手机,江沛霖则常被财务公司追债。同年7月,邹伟基为解决经济困境,重返保险行业担任代理人。
入职一个月后,邹伟基在夜总会结识陈帆,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发展为亲密男女朋友,甚至谈婚论嫁。陈帆为与邹伟基开始新生活,向内地丈夫提出离婚。11月,邹伟基保险业绩未达公司最低标准,为提升业绩,以未婚夫身份为陈帆投保280万港币人寿保险,受益人是自己,保费每月4300多元,他借钱投保,头一年扣除六成佣金后每月实际支付1700多元。保单于2009年11月28日签订,2010年2月12日生效。进入2010年,邹伟基业绩持续下滑,想为陈帆追加100万保险被拒。在这种情况下,他找到江沛霖,两人谋划杀害陈帆诈领保险金,商定拿到钱后五五分。
他们先计划在深圳将陈帆杀害并伪装成抢劫杀人案,提前购买手套和刀具,还前往深圳实地踩点,但未找到合适作案地点。之后,他们决定将陈帆灌醉抛入海中,伪装成醉酒意外溺水。2月11日晚,三人在酒吧会面,点了威士忌和绿茶,将两者掺起来让陈帆喝。凌晨4点左右,陈帆醉得不省人事,邹伟基和江沛霖扶着她来到帝国中心附近海滨长廊,确认无人注意后,合力将陈帆抬过栏杆抛入海中。但因事前准备不足,当时正值退潮,岸边水位仅一米多深,陈帆未溺亡,反而被海水弄醒并大声呼救。
邹伟基和江沛霖见计划出错,决定实施假救人真杀人计划。不会游泳的邹伟基拿起岸边绑有绳索的救生圈跳入海中,陈帆以为有救,拼命游向他,却被邹伟基用手掐住颈部并按入水中。邹伟基因不熟悉水性,呼叫江沛霖下水帮忙,江沛霖跳入水中,两人联手将陈帆按入水中。江沛霖称,当时内心恐惧内疚,无法继续,便称要报警游回岸边,上岸后遇到周启邦并向他求救。
江沛霖坦白后,警方当晚以谋杀罪名逮捕邹伟基。邹伟基起初保持沉默,看完江沛霖录口供视频后表示要咨询律师。第二天再次接受询问时仍沉默,直到警方收集到足够证据正式控告他谋杀罪,他才坦白,但口供与江沛霖在关键细节上存在明显差异。邹伟基称,为完成业绩提议为陈帆买保险,陈帆同意,江沛霖得知后提出邪恶计划,案发时是江沛霖将陈帆推入水中,他看到陈帆挣扎呼救后良心受谴,下海救人,江沛霖却继续实施计划,确认陈帆无反应后游回岸边。
2011年3月4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江沛霖曾提出愿作为控方污点证人指控邹伟基,律政司拒绝。庭审中,两名被告均否认谋杀指控,更多案件细节被揭露。原来,保单并非陈帆亲自签署,而是邹伟基利用保险代理人便利,取得陈帆身份证后伪造签名,以未婚夫名义购买保险并将自己设为受益人。此外,邹伟基与陈帆交往时已有女朋友,所谓的一见钟情到谈婚论嫁都是谎言,他从进入保险行业就开始物色作案目标。
最终,由五男二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13个小时商议,裁定邹伟基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江沛霖谋杀罪名不成立,但企图谋杀罪成立。江沛霖辩护律师求情称,他受邹伟基指示参与犯案,在实施过程中因良心谴责停手并主动坦白,请求轻判。法官邵某严厉指责两人为私利谋财害命,邹伟基因陈帆在香港无亲友而选择她作为目标,两人在保单生效几小时后就杀害了陈帆,且一切都是精心策划。尽管江沛霖坦白为案件侦破提供关键证据,但法官认为为时已晚,判处他21年监禁。
宣判后,江沛霖和邹伟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江沛霖认为21年刑期过重,自己收手时陈帆未死亡,且开庭前已承认企图谋杀罪,应作为减刑条件;邹伟基则称在警局接受审问时因保持沉默遭警员威胁殴打,按指示做了口供。2012年7月6日,上诉庭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令人痛心,邹伟基用虚假的爱情骗取陈帆信任,背后却策划着残酷的谋杀以获取利益。它警示我们,在人际交往尤其是恋爱中,要保持理性,学会保护自己,切勿被一时情感冲昏头脑,忽视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