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议会以473票赞成、23票反对和98票弃权通过了一项关于香港的不具约束力决议。
该决议主要包含以下两点核心内容:
1. 呼吁撤销香港的特殊关税待遇;
2. 重新审视香港设置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的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的地位。
《基本法》赋予香港独特的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独的关税地区。香港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世贸组织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作为单独成员。
这一特殊地位使得香港在海外设立了14个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其中4个位于欧洲,分别设于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德国柏林、瑞士日内瓦和英国伦敦;3个位于美国,分别设于华盛顿、纽约和旧金山;1个位于加拿大多伦多;5个位于亚太区,分别设于曼谷、雅加达、新加坡、悉尼和东京;1个位于中东迪拜。香港在回归后依然保持了原有的制度不变,拥有经贸办和外交豁免权。
欧美国家给予香港的关税待遇明显低于内地,这正是香港特殊关税待遇的体现。
作为“独立关税区”,香港是内地出口的重要通道。今年前10个月,中国内地出口至香港的货物总额高达2379亿美元,按单一国别或地区计算,仅次于美国。
内地与香港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税安排,许多货物出口至香港可以享受免税待遇或低至5%的平均税率,而内地直接出口的平均税率是12%。
香港作为独立关税区,享有欧盟给予的特别关税待遇,平均进口关税低于10%。香港本身实施免税港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均实行免税。
所以,香港长期以来一直扮演着中国内地国际贸易“中转站”的重要角色。许多国内商品选择先运往香港,再以此为跳板销往全球各地,从而突破关税壁垒。
2023年,香港的全球商品贸易总额达88,224亿港元。香港的主要贸易伙伴为中国内地、东盟、欧盟和美国。
2023年香港与欧盟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了5100亿港元。一旦欧盟撤销香港的特殊优惠关税待遇,无疑将对双方造成损失。
具体而言,香港若被欧盟取消特殊优惠关税待遇,将直接导致香港商品的贸易成本增加、与欧盟的贸易量减少,进而削弱香港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欧洲议会是欧盟三大机构(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之一,是欧盟的咨询机构,主要职能与权利为参与立法权、部分预算决定权、监督权等。
欧洲议会作为欧盟的下设机构,无法左右欧盟的决定,目前该决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到欧盟层面并通过才有可能被付诸实施。例如,取消香港经贸办,基本上需要欧盟27个成员国都同意才行,难度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9月10日,美国众议院就以413票对3票的压倒性多数通过《香港经贸办认证法案》,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令中国香港驻美国的3个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停止运作,一旦美国参议院在今年年底的会期完结前也通过该法案,便可送交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