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晶源阅览趣事 2025-02-07 11:02:44
#律师来帮忙# 机场公安机关,作为民航公安的一‬部分,起初多以民航总局公安派驻或委托的形式存在,最初主要在航站区设置派出所或公安特派员,后随着机场规模的扩大,部分枢纽、干线机场设立了机场公安(分)局。自2003年起,在国家政企分开与民航改革的大潮中,大部分机场公安逐步转由地方公安厅(局)管理,仅少数维持原管理体制。至2018年底,中央政法委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要求深化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机场公安等需全面划归公安部或地方公安厅(局)领导,部分虽保留双重领导体制,但主导权已转移。机场公安管理体制虽已发生巨变,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制约了其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进程。 目前,全国机场公安职责大致相同,管理体制主要有‬四种类型‬:完全隶属民航系统管理,如首都机场公安局,其人事和党委关系虽划归公安部管理,但财政、硬件保障等部分资金仍由机场负责;由民航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地方公安为主,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机场,如辽宁省和山东省,但二者机构设置存在差异;归属地方管理,由省公安厅或机场所在地公安设立分局、派出所,如甘肃省机场‬公安‬,虽划归甘肃省民航部门管理,但保持了原有体制不变;归地方民航系统管理,由地方民航系统保障人财物,地方公安机关指导业务,如西藏机场‬公安‬,仍延续以前的管理体制,受民航局公安局和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领导。 机场公安自创建以来,一直与地方公安分离,随着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形成了地方政府、民航局、机场三类主体共同管理的局面。由于‬各单位管理目标不同,机场公安在工作中常面临多重指导、向‬多方负责‬,而‬无所适从。由于管理主体不同,机场公安名称也各异,体现了各地管理体制的差异。同时,随着改革推进,机场公安与机场的关系变得复杂,部分单位能迅速定位,处理好各方关系,但也有部分单位及人员迷茫彷徨,无法明确自身定位。关于机场公安与机场的关系,存在多种声音,有人认为机场公安仍属于机场,有人认为应彻底脱离,还有人无法清晰定义两者关系,致使‬改革过程中难以实现上下一盘棋。 在管理过程中,受业务单一影响,机场公安机构规模小,侦察技术、科技设备及反恐处突能力相对薄弱,需依赖地方公安进行案件侦破、警力支援和信息互通。然而,由于管理体制不一致,机场公安与地方公安之间业务交流少,人员流动困难,沟通协调成本高、周期长、渠道不畅通。随着机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空防安全管理权限被削减,机场公安在空防安全领域的主体责任逐渐弱化,给空防安全带来隐患。机场数量的飞速增加使‬监管能力与安全保障需求不匹配,机场作为企业缺乏执法权限,空防安全管理力度被削弱。机场公安民警晋升渠道狭窄,主要依赖职务晋升,竞争激烈,许多警员职业发展受限,影响‬战斗力‬。 管理保障方面,机场公安面临财政保障来源复杂不稳、法律依据滞后缺失及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财政上,机场公安经费来源多样,如‬机场公司划拨、国家财政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等,但经费额度不确定,缺乏正常增长机制,影响薪资水平‬。法律上,机场公安需遵守民航业内部门法规及地方公安机关相关法律法规,但部分法律规章滞后,执法主体地位合法性待解,且各地执行标准不一,给执法带来困扰。人员上,属地化改革后,机场公安民警自我认知模糊,工资结构、职务晋升机制不明确,加之担心待遇降低、职位晋升前景不明,工作热情不高,离职率攀升,不利于公安工作开展及维护‬空防安全、治安秩序。 上述‬问题‬主要‬源于‬企分开不彻底、改革思路不统一、民航业处于转型期、投入不足以及原有体制下的惯性思维。政企分开不彻底导致事权与财权不统一,机场公安在“人、财、物”上并未完全脱离民航及机场,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改革思路不统一则涉及民航、地方、机场等多方权益,改革进程充满曲折。同时,民航业正处于转型期,机场公安也在探索自身新定位,面临新旧管理体制交接的阵痛。由于机场及机场公安管理体制的特殊性,经费来源受限,投入不足,难以实现稳步增长。原有体制下的惯性思维也让部分机场公安保留了行业公安的定位和待遇观念,划归地方后存在消极情绪,进而‬影响管理体制改革效果。 民用航空安全是民航运输业的基石,机场公安则肩负着维护空防安全、保障机场稳定运行的重要使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机场公安管理体制需进一步理顺,坚持政企分开、属地化管理,以公安领导为主,同时紧密联系机场。要构建职能清晰、机构规范、财权事权统一、经费保障有力的机场公安队伍,确保空防安全和维护机场秩序。需从顶层设计和地方实际出发,明确管理体制,破除利益壁垒,加强合作,增强机场公安职能。同时,紧跟全国公安改革步伐,加强保障措施,提升战斗力,完善法律体系,确保依法执法,持续深入推进机场公安体制改革,迈向现代化治理的新阶段。
0 阅读:14
晶源阅览趣事

晶源阅览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