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则悲伤的消息。
网传河北省邯郸市某村,3名初中生,在霸凌同班同学小光后将其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一处废弃的蔬菜大棚内。
小光父亲表示,小光今年才13岁,事发当天下午一点左右,他告诉奶奶有同学约自己出去玩,老人没多想就同意了。
因为老人下午要外出,1点58分,还给孩子打电话,问是否需要留门。小光当时还接听了电话,家人并未发现异常。
可到下午五点,再打电话,手机就处于关机状态了。
一家人赶紧找,可到晚上十点都没找到,于是报警。
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小光当天下午和另外3名男生一起外出,警方深夜两点找到这三个孩子,结果他们都否认曾经见过小光——这就非常反常了。
家人赶紧补办了小光的电话卡,调取微信记录,结果发现小光曾经给其中一个同学转过几百块钱。
警方拿着新的证据和监控视频,再次询问了三个孩子,他们这才说出小光已被杀害,被埋在废弃的蔬菜大棚里。
可怜的小光被找到时,面部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可见生前曾遭遇非人虐待。
目前,3名涉案少年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处理。
孩子父亲王先生接受采访时,用一个词形容凶手“心狠手辣”。
这样的词汇,本不应该用来形容十三四岁的孩子,但不得不承认,放在这里十分贴切。
手段残忍地杀人、隐匿尸体,并集体撒谎误导侦查——背后透射的恶意,让我们成年人都不寒而栗。
这套手法也让我联想起几个月前刚发生的,11岁男童杀害4岁女童事件——
把4岁的小女孩掐晕后丢进粪缸呛死,填埋二十多块砖头藏尸,并2次撒谎误导侦查方向。
我不禁想问:这些刚过十岁的孩子,在残害另一条生命时,为什么比成年人还要冷静、冷漠、冷酷?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这样的孩子吗?
2019年,辽宁大连,13岁男童性侵10岁女童被拒,随后将其残忍杀害抛尸,在警方调查阶段,他就在同学群里为自己开脱,说自己才“虚岁14岁”。
2016年,山东东营,一名14岁的少年因生活纠纷,在学生公寓将同学残忍杀害,在动手前,他特意咨询过教法律的老师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得到不会重罚的答复后,才开始着手准备。
同样是2016年,一名19岁的少年奸杀了一名11岁女童,结果发现,此人在6年前就曾掐死1名4岁男童,结果因作案时未满14周岁而不承担刑事责任。
再往前,还有2004年,黑龙江某县,一名13岁的男孩强暴了同村的14岁女孩,同样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很快释放,事后因对受害人维权怀恨在心,竟然潜入其家中,当着女孩的面杀死其母亲。
这些案例,揭示了一个令人悲观的残酷事实——对部分泯灭人性的未成年人来说,刑事责任年龄,只会让他们作恶时没有“后顾之忧”;而《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保护加害者免于法律惩罚,却无法保护受害者免受二次伤害。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来,罗翔老师以及无数网友都在呼吁:再次下调我们的刑事责任年龄,甚至取消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的视频中有过详细解读,这里简述下我的观点:
刑事责任年龄的法理基础,是对一个人“自由意志”的尊重。
法律认为,只有一个人能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控制自己不去做错误的事情,才具有“自由意志”,进而才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未成年人因年龄幼小,对世界认识不充分,因此需要为他们划定“刑事责任年龄”;
而精神病人,认识和辨认能力残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也不具备“刑事责任”。
我之所以认为刑事责任年龄有下调空间,也是基于这一理论。
首先,社交网络的普及,让现在的小孩可以零门槛触达“成人世界”,与97年立法时相比,已经相当早熟。3岁操作平板电脑,9岁巨额打赏主播,12岁网恋后异地奔现,这种新闻屡见报端,皆是例证。
其次,故意杀人这种恶行,并不需要多么成熟的是非观,凭借朴素的同理心就能分辨对错。如果说偷盗、诈骗、行贿受贿还需要人教,未成年犯罪还情有可原,杀人的严重性,还需要人教吗?说句不好听的,找个三岁五岁的小孩问问,看他们知不知道杀人不对?
20年,我们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把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个罪名拿出来,给未成年犯罪打了个补丁,其实也是看到了这一点。
不过现实的案例证明,12岁还是高了,或许我们可以参考英国,设为10岁,罗翔老师甚至呼吁:“对于故意杀人这种重罪,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然,调整立法,兹事体大。我也曾经说过,不能为了极端个案耗费掉不成比例的司法成本。因此,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还需要看到更扎实的科学依据和更普遍的民意支持。
说回这个案子,值得庆幸的是,小光的父亲说了,三名凶手都是初中生,都已十三四岁。
那么根据前面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此我也希望,这起案子能启动这一条款,进入公诉程序,成为那些被欺凌、被残害的未成年人的“保护伞”。
对于故意杀人这种,就不该设年龄限制,不然再怎么下调也可能会遇上天赋异禀的罪犯啊。
让其监护人付出惨痛的代价!别以为养这种东西就是本事,这种东西人人得而诛之!
既然未成年,那么就不要让成年,未成年都凶残无比,成年后还有更多人受害
对于低龄杀人等恶性案件犯案人,处以极刑,不一定能能对低龄人员起到震慑作用,但一定能起到除害作用,因为恶有时候是天生的。这点儿,希望有专家做研究,支持这个结论。
法律是死的,这么大了,知道什么对错,必须死刑,警示够人,杀人必须偿命
杀人偿命,对于这种刑事案干嘛要计较年龄呢?为什么要让一个正常人为不正常的人付出代价呢?即便他长大了,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为什么要给他呢?他已经犯了这样的错,我们期盼他以后变好,做巨大贡献以功抵过
受害孩子的父亲,你就这样放过杀人凶手?
故意杀人必须偿命!
什么东西,还张同学、李同学、马同学,就张犯、李犯、马犯。
支持下调刑罚年龄
监护人必须赔偿,别人养那么大得多少辛苦和费用,而且必须严惩,这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不严惩民愤难平未成年犯罪成本必须提高,尤其监护人赔偿也不能少
杀人偿命,
就这还给脸打码呢??还不写罪犯姓名呢?[狗头]
杀人偿命,不该有年龄限制
恶劣刑事案件不分年龄!
故意伤害无论年龄大小,都不应该被保护。
建议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为10岁,杀人去判死刑。
受害孩子的父亲,能自己解决就别麻烦别人了,你家厨房没做饭的吗?
当社会不能给自己公正的时候。该自己去报仇。杀人偿命不能放过它们
子罪父代,有些人任务就是生了孩子,换吃饱就行了,不教育好,个个都管好自己孩子的话哪来这么多未成年人犯罪啊
这种人不判不杀,留在社会终归是祸根
不必下调起刑年龄,只须学学古代大赦天下另外还要规定十恶不赦这-条就行,将少数几种不能容忍的罪行单独列出来,判刑时类比于成年人犯罪量刑轻一到两个等级就行。比如成年人犯了是死刑,未成年人犯了可以判处最高年限的有期徒刑。
支持下调刑事责年龄到10岁或者更低,有意害人致残致死必须枪毙。法律若不更改,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
枪毙
受害者不怎么聪明,明明长期霸凌他,他为什么不告诉父母?为什么还要乖乖听恶毒人的话?安全教育学到哪里去了?必须远离恶魔才是,严惩凶手
先关押起来,满十八岁时执行死刑。
犯了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一律枪毙。才能具有威胁力。
他们还是个孩子,请。。。请不要放过他们,不然长大了。。。。
根据相关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其他凶器实施伤害行为,但是其行为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可以适当加重刑罚。
不论多大年纪 只有是故意杀人一律死刑
建议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情节恶劣的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对被伤害的未成年孩子太不公平。因为一生都未必能治愈。
无罪释放,孩子父亲自己解决
不是年龄的事,杀人就得偿命
心理素质,作案手段,反侦查能力。十几岁就杀人埋尸的经历。就算关个几十年放出来,只会给警察叔叔增加破案难度。让他们随着被害人去吧。
我可以接受他们因年纪小而不死刑,但必须要让他们终身监禁。有些错是不可以被原谅的。除了法律谁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
这作恶手段,这是孩子吗?!恶魔……
下调什么?杀人偿命,未成年杀人凭什么不判死刑?以后教育孩子这么说得了,你只要不满12岁,谁惹你你就拿刀杀了谁?反正不满12杀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是吧,现在的娃娃打不得骂不得教出来些什么人?在家不怕家长,在校不怕老师。宠到天上宠出一个劳改犯。。。
不管几岁故意杀人就必须偿命
孩子就能杀人?
[点赞]支持
太恶劣了!凶残至极!就算未成年也应该死刑!
以此事为典型!下调刑法年龄!10 岁可以无期!12 岁可以死刑!
以后对上小学以下的孩子教育就是有霸凌你的,直接找机会捅他。
取消年龄限制,视情况裁决,不排除死刑即可
必须用血来赔偿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严重支持!太残忍了,什么样的孩子啊这是!!!
杀人罪本来就不该设年龄限制!无怨无仇的故意杀人犯能改好?鬼才信呢。
如果法律不能给你公正,孩子的父亲可以。
把这三个恶魔杀了,以后会大大减少此类案件!
杀人偿命,而且是虐杀,赏子弹已经够仁慈了。
引用江河之上一句台词,为了下一个,一百个,一千个孩子的前程不被毁掉,应该严格判决
要是我,我也不活了,但前提是先把这三家渣渣全灭了
恶魔不分大小
长大了更不得了
都能够杀人了,你还说他未成年,当年小日本也很多没满十六岁,
这样年轻的身体不要枪毙了,送到秘密研究机构做人体试验。像鬼子的731一样的。
我觉得,故意杀人,不论年龄动机。。一律死刑。。年龄小,不是免死的保护罩
杀人偿命,无论大小一律枪毙!
下调年龄,现在的孩子无法无天啊
这样的败类只能是社会的负担,别他妈说什么给他们一次机会啥的[得瑟]
家长选,要么孩子关起来,要不家长按照刑期乘以三服刑
我是这么理解的 一定要选择原谅拿钱 三家至少150个 然后让他们一两年都出来 然后,,,,,, 作为一个父亲 有了孩子后就要有拼命的觉悟 不是吗?
我认为只要是故意杀人的不管多少岁都判死刑
故意杀人罪应该无年龄和疾病的保护。
解决支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力度!贯彻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的天理!铲除人间恶魔
杀人犯负枪毙刑事责任!监护人(家长)负赔偿责任!如果指使未成年人杀人的,同负刑事责任!
支持刑事责任不分年龄、法律面前是人都适用
支持罗翔老师的呼吁
蓄意某杀人,有这种能力的,都能判断对错 。不分未成年,而且还这么恶,留着干啥
现在这个时代,十四岁比七零八零的十八岁懂得都多的多!法律要与时俱进了!
支持这三只判死刑!!!乱石砸死!太没有良知的垃圾
查下为什么这么小就想到杀人
还打什么马赛克!恶魔在人间!
只要是杀人犯,不管年龄多小一律应该死刑,谁听说过咬过人的狗以后就不咬人了
建议故意杀人,不受年龄限制,一律死刑
现在都。“早熟””建议将刑事年龄提至十岁,十二岁[鼓掌][点赞][得瑟][呲牙笑][呲牙笑][点赞][点赞][得瑟]
小的这德性,家里的大人也不是好货,希望网络喷子们这次用你们的力量做一件好事。
没用过,你支持有什么用。大家都支持才有用。
枪毙了吧,长大也是一个祸害。
学校老师应该负责任,老师是育人行业,
支持下调到10岁
恶意犯罪无论大小都应该严肃处理。
不能杀终身监禁也行,让他一辈子不能出来!
直播枪毙!全国每个学生都要看!要让孩子知道做错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都是个俺没必要埋怨全部未成人,特案特抓
暴力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的,刑责应该不设年龄限制
故意杀人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且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和全部赔偿责任
是否应该考虑降低量刑的年龄?!我一个九零后,初一的时候一米四多,到毕业才一米六,我家老三初一就一米六了,到现在将近一米八,班级还有更高大的。我的意思是不比以前孩子初中就那么大点儿,伤害能力有限,现在孩子大多发育比较好,攻击能力高的多,没必要还当是小屁孩打闹出不了大问题,该考虑实际情况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故意杀人此类案件真不该以年龄论处。
假如对方不配合,又不愿交出凶手,法律也表示困难重重的话,绝对立马提刀上门进行报复
支持下调死刑年限,恶魔不能因为小就可以免死
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必须杀人偿命,不要设那么多条件,支持死刑
现在是信息社会,小孩子都成熟的太早了,接触到信息也太杂太多,也许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能更加震慑这些在悬崖边的孩子
父母收监,当事人到年龄处死刑后放出父母
不如就以此案为契机,推动刑法修改!将杀人偿命勿论年龄写入刑法中,且本案率先执行。
刑法明确特定犯罪刑责年龄满12周岁即可
应取消刑法年龄限制,主观能动性选择做出伤害他人的,应用等同刑法惩处。主动伤害他人而不是被动,这证明他们自身知道杀人违法犯罪,还去主动杀人,就已经是知法犯法,以为未成年人就不收到惩罚是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