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了!”黑龙江,女子将500万拆迁款放在银行存了5年定期,岂料,到期后去取钱,银行竟表示71年后才能取,理由是这笔钱全买了保险!女子大怒,要求银行立刻还钱,然而银行竟表示业务员已离职,还说女子肯定能活到103岁!
一.【案情回顾】
32岁的朱女士,最近遇到一件令她气愤不已的事。
五年前,她的老房子被拆,得到了500万的拆迁款。因为暂时家里也没有什么需要用钱的大事,于是她想,不如把这笔钱存进银行,五年后利息也不少,足够一家人生活用了,于是,就将这笔钱存了5年定期。
转眼5年期限到了,此时的朱女士想给家里换个大点的房子。这天,朱女士来到银行,对柜员说:“你好,我想把五年前存的500万全部取出来。”
没想到柜员却告诉她:“不好意思,您的钱取不出来。”
朱女士听了,心里一紧,忙问:“为什么?”柜员解释说:“您存的不是定期,是终身险,要71年后才能取。”
朱女士一听顿时气得脸都红了:“我当时明明说的是存五年定期,怎么变成了终身险?!”
柜员一脸无语地说:“这是您和保险公司签的合同。”
朱女士这才想起来,当时业务员如何口沫横飞,极力给她介绍一款新的产品,声称利息更高,并且5年后返本返息。
正是因为听信了这个承诺,她才放心的把钱存了进去,岂料竟是给自己挖了一个这么大的坑!71年后她在不在还是一说呢!这不明摆着是诈骗嘛!
可气的是,当初朱女士的妹妹,跟着她一起往银行存了340万,她的这笔钱也全部被买了保险。姐妹俩一共840万的存款,现在都取不出来了!
朱女士要求银行叫来当时的业务员当面对质,但银行说业务员已经辞职了。
她又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同样的说辞:“您的合同已经生效,您非要取钱的话,就得付10万左右违约金。”。
也就是说,朱女士500存到银行里,不但一分钱利息都没捞着,还要被倒扣10来万!这简直是太不讲理了!
不甘心的朱女士,奔走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来来回回几次扯皮之后,彻底被激怒了,一举将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朱女士说:“我只是想把拆迁款存银行,却被你们骗去买了什么终身险,你们必须得把我的钱还回来!”
银行和保险公司则辩解说:“合同是您自愿签的,这怨不得别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呢?
二.案情分析
1. 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隐瞒行为: 朱女士在银行存款时,被误导购买保险产品,银行和保险公司未充分披露产品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
朱女士的本意,显然是奔着储蓄而来的,而绝不是想买保险,所以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做法,是侵犯了朱女士的知情权。
2. 那么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呢?若朱女士在不知情,或被欺骗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若银行业务员存在隐瞒或欺骗行为,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也就是说,放在本案中,这份合同应判无效。
3. 蕞后法院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重点考量合同方的真实意愿、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存在欺诈行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综上所述,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朱女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并且应给予朱女士合理补偿。
蕞终,法院判银行返还,朱女士及其妹妹的存款合计840万。
三.【结语】
这件事启示我们,存钱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不要被银行或保险公司的话所迷惑。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也应该诚实守信,不要欺骗消费者。
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面对不公平的事情,我们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你对此案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