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硕士愿意当“临时工”,不仅仅是因为就业形势严峻

小王老师教育课堂 2024-08-10 16:22:38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个公示,内容是某地法院系统拟录用的司法雇员名单。名单显示,该系统招录的多名司法雇员均为知名大学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还有南京大学硕士这样的一流人才。在很多人眼里,司法雇员只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因此大家认为南京大学硕士愿意当这种“临时工”,充分说明了现在就业形势的严峻。

1)

司法雇员是指在检察和法院系统中从事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和事务性辅助工作,如书记员、档案员等职位,这些岗位对于审判和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所以不要因为司法雇员没有编制就小看了他们,他们的专业水平很高,工作能力也比较强,就是身份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一样。

事实上,虽然司法雇员没有正式的编制,但他们不算完全的“临时工”。司法雇员享受不到编制内员工的一些福利待遇,如部分补贴等,然而他们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是优于传统临时工的。

另外,司法雇员也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统一招考进入检察和法院系统的。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合同化的管理方式同样具有较高的职业稳定性。

但不管怎么讲,没有编制就是没有编制。作为南京大学这种顶级985高校的研究生,愿意选择干没有编制的工作,的确是因为现在工作不好找。尤其是法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即便拥有名校硕士文凭,也很难找到对口的编制内工作岗位。

想想也是,检察系统、法院系统每年只招那么点公务员,可是每年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有那么多,注定只有少数法学专业毕业生能成为在编人员。

2)

不过,南京大学硕士愿意当“临时工”,绝不仅仅是因为就业形势严峻!

首先,司法雇员这种非在编人员待遇并不差

与单位的公务员相比,司法雇员的待遇可能不算好,但与那些在企业上班的普通年轻人相比,司法雇员的待遇是相对不错的。

公开资料显示,部分地区A类司法雇员(包括研究生)年薪可达15万及以上。如果算上绩效奖金,收入会更高。其他许多地区的A类司法雇员年薪或许没那么高,却也普遍在10万以上,且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其次,司法雇员有更为灵活的职业发展前景

没有编制的司法雇员,在职业发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他们通过职前培训、工作实践等方式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换个待遇更好、环境更佳的工作岗位。特别是A类和B类司法雇员,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很方便地“跨地区发展”。

也就是说,部分毕业生将司法雇员岗位视为一个过渡性的选择,通过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个人能力和竞争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报考司法雇员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和职业规划

部分毕业生对法律实务工作充满热情,想通过司法雇员岗位深入了解法院工作流程和法律实践。这种选择体现了毕业生对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的尊重与追求。

简而言之,南京大学硕士选择当没有编制的司法雇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既反映了当前严峻的就业环境,也体现了毕业生在职业规划和个人发展方面的务实态度。

今日话题:你对南京大学硕士选择当司法雇员这件事怎么看?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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