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为什么要反对“包产到户”?他到底在担心什么?

宝宝聊过去 2024-10-21 18:54:48

在1959年到1961年这三年期间,由于在“大跃进”中犯的冒失以及面临的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加上苏联逼债,我国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多数地方的粮食供给出现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责任田”制度,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包产到户”制度,在安徽省首次被提出并实施,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关于“包产到户”这一制度,毛主席却始终对其有不同的看法,即便“包产到户”在农村受到了不少农民的欢迎,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是当我国顺利的渡过那段困难时期后,毛主席在中央的工作会议上便再次提出:“如今我们渡过难关了,是不是可以停止包产到户了。”

包产到户在我国推行的具体背景是什么?

毛主席为什么对包产到户有这么大的意见?

毛主席到底在担心什么?

纵观世界其他国家,他们的农村产权制度又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

毛主席是这样认为的,“包产到户”制度不能给贫苦农民以适当的照顾, 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农村的两极分化。毛泽东对农民尤其是贫苦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 对他们的处境十分同情。他认为, 如果在共产党领导下, 农民仍然穷的穷、富的富, 那就有悖领导农民革命的初衷。而搞包产到户, 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从1959年开始,一系列严重的自然灾害开始袭击我国,这些灾害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大,影响之广,在我国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翻阅《中国灾情报告》我们可以得知,这场罕见的灾害首先出现在河南、山东、安徽、黑龙江等地,这些地方都是我国主要的产粮区,并且在第二年,也就是1960年的时候,灾害范围进一步蔓延到了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几乎大半个中国都被特大旱灾所影响,带来的后果也让当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较之1959年再次减产超过50%,严重的自然灾害,再叠加上大跃进、浮夸风给我国经济结构带来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全国人民都陷入了饥荒当中,当时的情况之严重,连党中央毛主席和周恩来总理,都开始带头缩减粮食。

1961年2月,面对严峻的形势,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曾希圣,在合肥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曾希圣作完工作报告后,首次在会议上提出,要在省内部分地区推行责任田制度,让老百姓恢复到过去的生产模式,自给自足,自我发展。所谓责任田制度,实际就是包产到户的另一种说法。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国就普遍施行了合作化制度,农民们全部加入合作社,并将自己分得的土地全部交由合作社经营,统一耕种和管理。而包产到户就是取消这种做法,将土地分回给农民,让他们自己耕种,回到了中国传统的小农耕作模式。尽管责任田制度看上去是“开历史的倒车”,但是,他却可以有效改善人民公社中部分人“磨洋工”的现象,当农民自己承包土地时,他的劳动成果将变成自己的收益,而不用分享到集体。

在如今中国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影响下,责任田制度看上去似乎能够政善农村严峻的现状。曾希圣提出的这个观点,很快得到了其他同志的支持。

1961年3月7日, 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来到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 并请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将关于安徽“责任田”的一份材料转送毛泽东。

3 月15、16日, 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情况。毛泽东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过了几天, 他又通过柯庆施转告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但很快, 安徽的“责任田”就不是小范围, 而是大范围了。

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之后, 邻近的一些省份听说安徽搞了“包产到户”, 也要求仿效安徽的办法。毛泽东表示:“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 可以多搞一点。”

毛泽东说“可以多搞一点”, 并不是表明他已经认同了“责任田”, 而是此时, 他正在为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寻求办法。在毛泽东看来, 安徽实行的“责任田”不失为解决平均主义的一种办法, 可以一试。

在安徽大搞“责任田”时, 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9月,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在一份关于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的情况简报中说:“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集体生产丧失信心, 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现象。”

1962年初,在党中央的工作会议上,曾希圣作为代表对安徽试行责任田制度,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在推行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总结,进行了阐述,可是令曾希圣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报告刚刚做完,就遭到了不少党内的老同志的批评,对曾希圣的批评或者说是对责仼田制度的批评,主要分为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责任田是在开历史的倒车,这会让中国重新回到过去的小农经济模式。另一种观点则是认为,包产到户实际上是对集体权威的严重损害,如果这种做法长期推行下去,势必会导致资本主义的产生。面对如潮般的批评声,曾希圣不知该作何辨解。

同样参加会议的邓小平才刚刚替曾希圣说了一句:“我觉得不管什么手段,能提高粮食产量,缓解饥荒,就是好手段。”就立刻招来了批评,有些同志直接指责说,这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还说邓小平的发言有资本主义的倾向。

在会议中,毛主席对此争论,始终不发一言,他既没有明确批评曾希圣的做法,可是也没有表示支持。在会议结束后,毛主席找曾希圣谈话,他说到:“现在灾害的影响已经渐渐降低,我在想,是不是可以继续恢复到人民公社的模式呢?”宵希圣对此则是非常不解?他疑惑的问毛主席,责任田制度既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什么不能继续推行呢?对于曾希圣的疑问,毛主席是这样回答的,他说:“责任田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没有错,但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农村势必会出现阶级分化,地主阶级会再次出现,中国过去已经搞了几千年的包产到户了,搞好了吗?”以现在的角度来看,毛主席的这番话是对的,他自己就是农民出身,年轻时还在湖南各地作了农民的考察报告,对小农经济有着充分的了解。尤其是毛主席纵览中国古代史,对每个王朝的兴衰灭亡原因进行过总结,最后除了少数几个因为外族原因的王朝,其他的无一不是因为严重的土地兼并而让国家的财政积重难返,以至于最终失去天下。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周期律”。该如何打破“历史周期律”,在毛主席看来,集体化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一条非常好的解决办法。新中国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由于党组织的强大组织能力,再加上大规模的土改,已经事实上消灭了地主阶级,这就让土地兼并失去了卷土重来的可能性。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包产到户,就等于是为地主阶级提供了温床,新滋生出来的阶层不仅会使农村出现阶级分化,甚至还会对党的基层组织能力造成冲击。出于这个担忧毛主席才始终对责任田制度,持谨慎态度。毛主席所站的高度,显然不是此时的曾希圣所考虑的,他作为安徽省的省委书记,亲眼见到无数农民,艰辛挨饿的状况,这使得他顾不上长远的历史考虑,而是想先让农民先吃上饱饭再说。

由于这次会议的影响,在1962年中旬,曾希圣被免去了职务。在安徽大范围推行的责任田制度也重新回到了人民公社模式。此后,中国又在这样的集体模式中走过了18年。直到1980年在邓小平的大力推行下,包产到户才又继续在中国搞了起来。

那么,包产到户到底是不是正确的道路呢?

毛主席的担心有无道理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也许我们可以看看这两个典型案例,比如时至今日还在坚持人民公社制度,被人称为中国最后一个人民公社的河北省周家庄公社的发展现状,这里就始终坚持人民公社的治理模式,并且还发展得相当不错。周家庄公社的案例并不是孤例,同样以集体主义经济闻名的河南省南街村,它的发展历程也很值得我们探讨。闻名中外的南街村模式同样收获了巨大的成功,从结果来看,南街村的集体经济模式优于很多个人单干的“包产到户”模式。据统计仅仅在2013年,该村的收入就超过16亿元人民币,更难能可贵的是,南街村在收入分配上也一直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无论是村委书记还是普通的村民,他们的收入水平基本平等的保持一致,这也导致南街村几乎不存在贫富差距;除了在初次分配上控制贫富差距,南街村在二次分配上也做了很多努力。村里的房子是免费分配的,孩子的教育,老人的养老包括村民的水电费等生活成本,都是由村集体“买单”。看上去南街村的模式似乎就是理想中的乌托邦。当然,无论是南街村还是周家庄公社,他们所取得的成功,我们要认可,但是他们的模式是否具有普遍性,我们也要理性看待。

我国的领土很庞大,国情很复杂,单一的成功模式并不足以论证其在全国推广的可行性。

马克思在他的著作里说过:“资本主义是共产主义滋生的温床。”当一个国家刚刚从半封建半殖民的状态中解放出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一穷二白,直接走上共产主义道路也未必可行。毕竟,要实现共同富裕,起码得要先富起来。毛主席反对“包产到户”,想要直接实现共产主义的蓝图。而邓小平同志则着眼于实际情况,提出先发展经济搞包产到户。

当然,局限于时代发展的藩篱,我们很难看到真相,这两者究竟孰优孰劣或许真的只有交给历史来评判了。

对此,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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