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着自己的房子,缴纳物业费,为的是出门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买了自己的车位,为的是无论任何时间回来,都不用为停车发愁。
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费,再收取车位管理费并不违法,不属于重复收费。
有几点,作为业主很难理解:
1,物业费包括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停车位进出区域算不算公共区域。无论地下,地上,停车位划线部位属于购买业主个人的,其他的是不是也算作公共区域,如果算的话,车位管理费着实有点小贵,一个月五十块钱,一年就六百,自己清洁一下算了。
2,交了车位管理费,车辆在停车位停车期间出现了剐蹭,或者丢失妇幼,物业是不是负有赔偿责任。有的物业公司表示,车位管理费就是车位的清洁费,虽然也会对车库进行巡逻,但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3,小区里的清洁工就那么几个人,并没有专门清洁车位的员工,作为物业公司,并没有额外支出工资。作为业主,尤其是购买了仅划线车位的业主,看不到物业公司针对车位的额外支出,当然也理解不了物业的额外收取。
……
看到许多业主,宁可把车停在小区外面,让自己的爱车饱受风吹雨打,也不购买车位,缴纳车位管理费,因为他们理解不了,不想当韭菜。
或许,有人会认为是车位紧张,但有的小区,地下停车场空闲的车位有很多,很多,而小区外面停的车也很多,很多……
收了物业费,还要收车位管理费(清洁费),许多业主真的理解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