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有位同事欠我 5000 元,已经过去三四年了还未归还。最近我确实需要用钱,于是向她催款。她反而说:“你真行,几千块钱的事能记住这么久。”我解释道,主要是因为最近确实需要用这笔钱。她表示真的没有钱,如果有的话早就还给我了。
无奈之下,下班后我带了一袋水果去她家,当时她丈夫也在场。我向他们说明来意后,她丈夫立即将钱还给了我。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第二天这位女同事要求我将那 5000 元再还给她,称那是她丈夫的钱。
而她欠我的钱,她要求我给她几个月的时间,年底前一定归还。我坚决拒绝了她的要求,她却纠缠不休,坚称那笔钱是她丈夫的。我转身离开,不再理会她。现在我真的很后悔当初借钱给她,原本我们的关系很不错,自从借了这笔钱后,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
我不理解为什么她不愿意还钱。在此提醒大家,尽量不要借钱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