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碎三观的旧案:男子和小姨子同住一屋6年,妻子却睁只眼闭只眼

独来看世界 2022-12-15 12:23:26

“女人的婚姻就是一场心理暗战,是不断战胜自己的过程,也是不断向自己妥协的过程。”婚姻中从来少不了“妥协”二字,无论是对于哪一方而言,想要共同在一起维持长久的生活,不可避免就要放弃掉一部分的自我,而女性由于长期在婚姻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则更容易成为不断妥协的那一方。

2004年发生在浙江的这起震碎三观的旧案,无疑就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可怜的女子,是如何在婚姻中一步步妥协退让,最后酿成了一场婚姻悲剧。男子与小姨子同住一屋6年时间,妻子对此却是睁只眼闭只眼,听来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那么这背后究竟有何隐情?作为妻子她为何又要如此隐忍呢?

吴珍妹妹与吴英出生在浙江余姚一个普通的小镇家庭,一家四口人原本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直到母亲不幸因病去世,这个家的情况开始急转直下。父亲为了养活姐妹俩,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照顾妹妹的重任便落在了姐姐吴珍身上。当时吴珍不过也才是个十岁的孩子,却要早早扛起生活的重担。

由于从小被姐姐带大,妹妹吴英向来把吴珍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姐妹俩更是从小到大都没有分开过,感情一向深厚。随着吴珍一步步成长到将要谈婚论嫁的年纪,父亲开始四处为她物色镇上条件合适的男子,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各方面都称得上优秀的男子,两个人眼看着已经定下了婚期,好事将近。

然而就在一切都准备妥当的时候,一个不幸的消息再次找上了这个命运多舛的家庭——父亲也患上了重病,并且已经病入膏肓,只能默默等待死亡的到来。吴珍是个懂事孝顺的女子,知道眼下照顾父亲才是头等大事,当即便回到了父亲身边贴身照顾他的生活,自己的婚事只能无疾而终。

等到将父亲安葬好并处理好一切的事宜,已经是三年后,当初的结婚对象早已经另寻新欢,吴珍也已然成了镇上的老姑娘,虽然也有人来提亲,但都是些条件一般甚至二婚的男子。直到一名叫林江的男子出现,才终于让吴珍看到了新的希望。林江家算得上镇里比较富裕的人家,不仅有车有房,还对吴珍尤为上心。

对于现在的吴珍来说,林江无疑是结婚的首选,并且对他也算有好感。然而她心里却有着别的顾虑,那便是自己的妹妹。由于不放心让妹妹一个人在家里,吴珍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便是结婚后必须要把妹妹带过去一起生活。按着林江家的条件,多一张嘴吃饭根本就不成问题,自然是欣喜应允。

在1987年,两个人正式结为了一对夫妻,婚后的生活称得上和美,林江对吴珍表现得无微不至,姐妹俩从心底里觉得终于又有了依靠。然而,这样和谐的景象并没能持续多长的时间,妹妹吴英很快就发现,姐姐吴珍似乎在这段婚姻中越来越没有自主权,凡事都以丈夫为主,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都认为是对的。

一旦吴英表现出对姐夫的不满,吴珍便会大发雷霆,她逐渐开始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姐姐最亲近的人,不由得对林江生出了嫉妒的心理。最可恨的是,这个林江其实并不是值得信赖的人,从一开始就觊觎上了妻子年轻的妹妹,等到对吴珍失去了当初的新鲜感后,很快就把目标转移到了吴英身上。

此时的吴英不过是才刚刚成年的年纪,就在林江的强迫之下与之发生了关系。事后她痛苦不已地找到姐姐哭诉,然而吴珍此时早已经被丈夫牢牢掌控在手心里,根本就不相信他会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相反还认为是妹妹在无端污蔑 。就这样,姐妹俩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吴英不能忍受自己被最亲的人伤害,心里已然产生了恨意。

她要让林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也要让姐姐彻底从这段婚姻中清醒过来,看清自己丈夫的真面目。考虑到自己已经深陷泥潭之中,吴英决定从林江身上下手,不仅开始主动向他示好,还有意无意挑拨夫妻之间的关系。终于,被灌进了迷魂汤的林江,还以为真是自己的魅力征服了吴英,与之走得越来越近。

两个人到后面甚至肆无忌惮地开始了同住一屋的生活,吴珍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妹妹日日纠缠在一起,虽然痛心,但按照她在这段婚姻中顺从的地位和习惯,为了维系住这段婚姻,竟然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默忍受二人的背叛。事情出现转机是在后来,吴英见姐姐依旧没有醒悟,直接提出想要与林江私奔,去过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小日子。

林江此时已经陷进了吴英的温柔乡中,加上对妻子早已经感到厌倦不已,有这样的机会当然是牢牢抓住,想也没想,便带着吴英一起去到了外地生活。如果说6年的时间以来吴珍为了这个家什么都可以忍,眼下也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终于看清林江真面目后,她断然选择了将丈夫以重婚罪告上了法庭。

林江在与吴珍仍然具有夫妻名分的时候,与吴英以夫妻身份同居的行为,已经涉及了重婚罪。

在2004年7月,林江被余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为自己背叛婚姻的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虽然吴英成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让姐姐从婚姻中醒悟过来,但以自己的幸福作为代价,是不是有些过于惨重了? 况且还给自己的姐姐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与折磨,又真的是值得的吗?

(《震碎三观的旧案:男子和小姨子同住一屋6年,妻子却睁只眼闭只眼》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律师来帮忙##我与宪法40年##情感点评大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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