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调控政策,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编制眉山主城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将建设“生态城、文化城、活力城”引向深入,紧紧围绕“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全面推动眉山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供应范围
(一)根据可供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报批情况和项目投资计划,2020年度眉山主城区(除东坡区和彭山区收益范围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5729.125亩(道路、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单独供应,未列入本次供应计划)。
(二)东坡区和彭山区收益范围土地单独报批,未列入本次供应计划。
三、供应结构
2020年眉山主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2宗5729.125亩,按用途分为:
(一)商服用地10宗1181.129亩;
(二)住宅用地7宗781.128亩;
(三)工矿仓储用地24宗3487.898亩;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宗278.97亩。
四、供应布局
2020年眉山主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2宗5729.125亩,按区位分为:
(一)市本级7宗867.916亩;
(二)岷东新区9宗1325.16亩;
(三)金象化工园区9宗1104亩;
(四)甘眉园区17宗2432.049亩。
附件:1.1.眉山主城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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