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帝朱允炆在削蕃过程中遭遇反杀,至于他当年为何没有采用推恩令这一策略,这主要源于他所面临的局势并不适合推行此令。具体来说,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
一、已没有恩可以推行
推恩令是汉武帝时期的一项政策,旨在确保汉朝封王死后,其封地和爵位带来的利益能够由所有子女共同分享。通过一代代地细分这些权益,最终使得王爷家族的力量分散,从而无力与中央政权抗衡。这一策略的核心在于通过削弱封地的规模和影响力,来增强朝廷对土地的直接控制力。
然而,明朝的王爷们与汉朝的情况存在显著差异。明朝的王爷们并没有像汉朝那样拥有相对独立于朝廷的封地。朱元璋虽然将众多儿子分封到各地,但他所采用的是“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食禄而不治事”的原则。这意味着明朝的王爷们并没有在地方上享有实际的统治权,他们的封地仍直接受到朝廷的控制。真正在地方的管理者是朝廷委派的三司衙门,他们的工作独立,只向朝廷汇报工作,甚至还会悄悄的监视王爷,只要这些王爷有二心,立刻就会上报朝廷。
因此,尽管建文帝面对的是诸王分封的局面,但这些王爷与朝廷的实力对比已经与推恩令最终的效果相似。在明朝的体制下,已没有汉朝那样的“恩”可供推及,可以说建文帝所面临的起点即是推恩的终点。
二、更没有威望去实行
虽然说起来汉武帝执行的推恩令很容易,让那些已经分封的王爷的嫡子之外的孩子来分权,最终达到削弱王爷的目的。但实际上,推恩令的成功实施并非一蹴而就,它依赖于朝廷对地方封王所持有的绝对压迫力或威信,使地方在压力之下不得不妥协。
汉武帝在公元前127年颁布推恩令,距离他登基的公元前141年已经过去了14年。在这段时间里,汉武帝逐渐稳固了中央政权,并对匈奴展开了反击战。推恩令的颁布正是在汉军大胜匈奴、收复河套地区、设立朔方郡和五原郡的同一年。即便如此优秀的汉武帝,也等待了长达14年,并借助国家战胜的余威来推行推恩令。
相较之下,建文帝在登基之后,面临的形势更为紧迫,他急需解决王爷问题。若以建文帝的情况为参考,初登帝位的他想要推行推恩令,其效果恐怕难以达到。对于缺乏威信的朝廷而言,封王们未必会轻易就范,最终仍有可能爆发藩王造反。在这种情况下,削藩与推恩并无本质区别,而且削藩所带来的效率显然更能满足建文帝迅速解决王爷问题的需求。
简而言之,建文帝之所以未采用“阳谋”推恩令,原因在于其既无足够的恩惠可施,也无足够的威望可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