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汕头大学地处潮汕平原,融入海纳百川的潮汕文化,秉承“爱国爱乡、团结奉献、敢为人先、坚韧不拔”的精神,始终坚持发扬“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办学传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秉承“建立自我,追求无我”育人理念,传承“先进本科教育”模式,以“精细培养,追求卓越”为质量文化,培养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具有奉献精神、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高质量人才;持续推进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被李岚清同志誉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汕头大学经过40余年的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居国内高校的先进水平。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2位,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多位教师入选斯坦福大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年度影响力”榜单。
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汕头大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请条件
以下条件参考《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海外) 项目指南》,最终请以2025年的申报指南为准。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管理科学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当年截止之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待遇及配套支持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广东省配套资助:根据有关规定,按入选人才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资助。
(二)学校配套待遇
1.依托汕头大学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可聘为教授,按照学校“卓越人才计划”相应人才层次提供支持,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房屋补贴费、科研启动费和搬迁费等(应聘医学院岗位的,学校配套待遇按医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子女可就读汕头大学附属幼儿园、汕头大学附属中小学。
2.依托汕头大学申报但未入选者,可视情况按照汕头大学新引进教师,享受相关待遇。详见汕头大学招聘启事(http://job.stu.edu.cn/)。
备注: 国家及省市相关支持保障以入职后实际政策为准。
应聘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汕头大学教师应聘申请表》、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发至相关学院,邮件主题请标注“优青项目”,经学院向学校推荐申报。申报项目前须与汕头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
通过审核并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学校将指派专人指导2025年系统申报及后续工作。
来源:汕头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