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有点无语,
我在农村上哪找个专门运输柴油的卡车,去运输我那100多斤的柴油啊?
怎么回事?
近日,安徽寿县的一位村民因农机没油,开着皮卡车去加油站购买了1000多元的柴油,准备运回家自用。然而,这一平常的举动却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返程途中,他被交通执法部门拦下,理由是他的皮卡车没有运输危险品的资质,被当场扣车并罚款3万元。
农民哪来那么多现金嘛?所以这位农民最终不得不卖掉家里的水稻,还向亲戚借款1.2万元,才凑齐罚款金额取回皮卡车。
这下大伙都愤怒了,有人直言:
“强烈建议国家每年实行公务员年检,接受人民的监督”
“怪只怪,这位农民家里没有亲戚是能攀上的”
“又是乱执法!”
“有钱的大老板犯罪就罚那么几万块,没钱的小农民也罚几万,这不妥吧?”
总之,大伙都对这个处罚结果有很大的意见。
其实这事也不算执法人的错,只能说是相关法律的普适度不高。
这事要是发生在城市里,可能并不会惹这么大的问题,但在村里话,1000多元的柴油大约可以购买130-140升柴油的量(重110~120公斤),
难道这么点油,还要让这位农民去喊一辆有资质的运输车吗?
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这一点毋庸置疑。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柴油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其运输受到严格管控。凡是运输柴油超过一定数量,都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包括运输车辆和驾驶员都需具备相关资质。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合理吗?
法律上是否行得通?
从法律条文的角度看,这一处罚的确有依据,但是否合理则值得商榷。
1. 法律的适用性:
法律原本是针对危险化学品大规模运输而设立,用于规制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然而,村民运输的柴油量仅为100多升,且是为了自用农机燃料,显然不属于典型的商业运输。
将自用运输等同于商业危险品运输,法律适用是否过于机械化?
2. 处罚的比例性:
按照“比例原则”,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匹配。该村民运输的是小量柴油,未构成对公共安全的显著威胁。这种情况下,直接处以3万元的高额罚款,是否超出了合理范围?
即便法律明确规定了罚款额度,执法机关也有裁量权,完全可以选择警告、教育或更低罚款作为替代方式。
执法部门回应称,3万元罚款已经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
然而,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而言,这样的“最低罚款”无异于一场经济灾难。卖粮借款的背后,是农民面对法律冷漠一面的无奈。
有网友调侃:“农机没油了,难道要找一辆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来回运100升柴油?” 这一句看似玩笑,实际上却直击问题核心:
“对农村地区而言,如何平衡法律的刚性要求与现实的柔性需求?”
法律执行不能丧失温度
柴油运输的安全问题无可忽视,但执法应该体现出灵活与人性化。
从法律的角度看,柴油运输涉及安全隐患,必须严加监管,但法律的执行不应与实际脱节。希望通过这起事件,能够推动更多地区在执法时兼顾实际,找到法律刚性与人情柔性之间的最佳平衡点。真正让法律为百姓服务,而非成为压垮他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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