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即便是开车几十年的技术超好的老司机,也难免有违章或者其他原因被扣分的时候。因此熟悉交通规则对每一位司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两个部门规章将正式实施。
简单来说,有的类目更严格了,有的类目有些许的放松。此刻,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熟识并牢记,避免以后在道路行驶上,接受处罚。
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优化记分梯次、减少一次记满12分的记分行为……这几个方向的调整,在我们日常行驶的用车的过程中非常重要,也有几点特别需要注意的。
压线: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扣12分变为扣9分
开车时候打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除此之外,超速的规定也得到了放宽。
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特别是如果超速在20%以下改为不扣分,其实对笔者这种偶尔超标一点点、马上能纠正错误的司机来说简直是最大的福音。
当然,这里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本次新交规的调整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3分。也就是说,如果故意占用车道还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时,也将扣分。
更为人性化的是,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这些常见的行为也将不再扣分。
不过有松必有严。
针对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本次新交规特意提到这种情况一次记12分。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写在最后:
规矩永远不是为了限制遵守者的。
希望在更为人性化的新交规面前,大家能恪尽职守、严以律己,做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表率。如果人人都守规矩,人人都有责任心,那些会造成家庭悲剧的事故将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