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国公与清代的一等公,哪一个含金量更高一些?

此刻尽是空虚 2025-04-18 09:15:15

在明清两代,针对异姓所封爵位体系里,公爵位处最高层级(需指出,异姓封王乃因特殊旨意,未被纳入官方正式典章规范)。于明代,公爵通常被俗称为“国公”;与之不同,清代所封公爵,在称谓上并不冠以“国”字,而是采用诸如“忠勇”“谋勇”“昭武”等词汇进行命名。

在封建爵位体系中,公爵作为重要的等级,于明代与清代呈现出何种差异?经系统考察,两者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存在不同:

【一、公爵人数相差较大】

自明英宗时期直至明朝覆灭的近二百年间,受封公爵者仅六人。其中,获封忠国公者一人;保国公得封一人;宁国公之封号曾两度封授;此外,还有一人受封昌国公,一人受封瀛国公。

若将南明时期几个小朝廷纳入考量范围,彼时获封公爵的数量颇为可观。然而,需注意的是,南明政权所封公爵的实际价值与认可度较低。在当时局势下,只要手握军队且稍有功绩之人,几乎皆能获封伯爵及以上爵位。由此可见,南明的爵位封赏制度呈现出过度泛滥之态。

在清代,对于异姓贵族,公爵之位授封极为审慎。然而,从整体获封人数考量,相较于明代,清代获封公爵的难度有所降低。据相关记载,清代获封公爵的异姓贵族约72人,这一数量约为明代的两倍。

经系统梳理明代历史可知,在整个明朝时期,生前获封公爵者仅28人。由此可见,于明代,获封公爵这一殊荣的难度极高。

在清代,获封公爵者的数量相较于其他朝代相对可观。然而,其封爵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与明代存在相似之处。具体而言,公爵受封者大多集中于清中期以前这一历史阶段。自道光朝以降,除皇后之父这一特殊情况外,鲜有人能获此殊荣。例如,即便是对清朝有着再造之功的曾国藩,所获封爵亦仅为一等侯。

【二、封公的标准不同】

据《明史》记载,在明朝的封爵制度体系里,异姓封爵遵循着严格规范:唯有建立社稷之功或军功者,方有受封资格;至于封爵名号,若无皇帝特旨恩准,不得随意赐予。

据相关史料记载,于明代,异姓受封爵位者,需建有“社稷功”。“社稷功”之内涵,涵盖收复疆土、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之完整,抑或保卫大明王朝之皇权统治。

“社稷功”堪称评定爵位的一项刚性准则。于爵位拟定过程中,兵部与内阁需从整体层面综合权衡,这一考量体系严谨且具权威性,即便贵为皇帝,亦不得悖逆此规定。

然而,皇权干涉封爵之事亦非绝无仅有。于明代,明英宗自南宫复辟后,鉴于石亨在复辟过程中居功至伟,遂册封其为忠国公。又如天启年间,权倾朝野的宦官魏忠贤,其从子魏良卿毫无功绩建树,却仍获封宁国公。此等事例,足见皇权在封爵事宜上具有决定性影响。

通常情况下,异姓公爵的册封需严格契合朝廷定制。于和平年代,武将鲜少能获于战场建立卓越功勋之契机。即便发生战事,大多亦为局部争端,此类战功实难满足封公之条件。

故而,多数公爵之封爵并非一朝一夕可成,而是历经漫长积累。以保国公朱永为例,其早年承袭抚宁伯爵位,于与蒙古的多次战事中屡获战功,进而晋升为侯爵。此后,凭借持续累积的功绩,最终晋封为公爵。

相较于明代,清代的异姓封爵制度呈现出显著差异。从制度构建角度而言,清代并未制定详尽且明确的标准。据相关文献记载,对于异姓封爵仅以较为简略的表述称“非军功不得予” 。

军功存在规模与程度上的差异,其评定标准难以一概而论。在清代,皇权处于高度集中状态,内阁与军机处作为朝廷核心中枢机构,仅具备建言献策之权,而不具备决策定夺之能。至于官员封爵与否,全然取决于皇帝的旨意。

此外,清代封爵制度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在这一体系下,旗人群体,特别是那些凭借家族姻亲等裙带关系维系的贵族阶层,于封爵过程中享有明显优势,获取公爵爵位的可能性较高。诸如遏必隆、傅恒、福康安等,皆为这一现象的典型例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汉族大臣在封公一事上则面临着极大的困难。整个清代历史进程中,汉族官员获封公爵者仅有五人,足见其稀缺程度之高。

【三、公爵的等级不同】

在明代,公爵于广义范畴内可细分为四类。其一,乃辅佐明太祖奠定天下之勋臣,称“开国辅运推诚”;其二,追随明成祖举兵起事者,谓之“奉天靖难推诚”;其三,以“奉天翊运推诚”为名;其四,则被命名为“奉天翊卫推诚” 。

从狭义视角剖析,第一类与第二类可合并归为同一类别。此类别爵位通常遵循世袭罔替之制,相较于其他时期,洪武年间所封公爵的等级定位稍显尊崇。彼时,朝廷在赐予诰命与铁券时,时常会于其中明确标注受封者享有若干次免死特权。而第三类与第四类,则可划归另一类别。该类别爵位一般仅局限于受封者本人,若期望实现爵位世袭,在通常情况下,需皇帝额外施加恩泽,并颁布专门旨意方可达成。

事实上,在明代,公爵世袭的情况极为罕见。于洪武年间,仅有魏国公徐达家族,自始至终与朱明王朝命运相系,而其余公爵大多仅传一代便告终结。至成祖时期,其所封的数位公爵状况稍有不同,至少有四位得以传承数代。

此情形的产生,与明代制度紧密相连。在明代,公爵一旦因罪遭降黜或削夺,极难再度崛起。明代帝王一贯对外戚与勋贵集团持防范态度,而国公不仅地位尊崇,且实际掌控军权。为维护皇权稳固,避免其遭受侵犯,帝王势必会不遗余力地设法将其铲除。

在清代,公爵等级的划分相对明晰,依序分为一等、二等与三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清代异姓贵族而言,若获封公爵,通常会享有世袭罔替之特权。即便是其子孙因触犯律法而被褫夺爵位,该爵位亦不会就此废止,而是会从其他子侄之中,依据贤能标准挑选合适之人予以承袭。

由此可见,在清代,公爵爵位通常可传承数代,且多数公爵的传承直至清朝覆灭仍延续未绝。

【四、职权的不同】

在明代,异姓爵位通常与军权紧密相连。公、侯、伯等爵位的受封者,依循定制,皆于军队体系内执掌要职,并需兼任五军都督府之衔,于京营之中占据关键地位。

在国家面临重大战事之际,承担掌印拜将之责的,常常是勋贵武将群体。而于皇权交替的关键节点,勋贵所发挥的作用亦不容小觑。由此可见,在明代最高权力的核心圈层中,勋贵集团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清代的职官体系中,公爵这一封爵与具体职务并无直接关联。公爵获授实职与否,主要取决于皇帝的主观意向。需注意的是,第一代公爵受封者,大多为朝廷举足轻重的大臣。然而,对于世袭公爵者而言,情形则颇为不同,他们多因循祖荫,在仕途上鲜少有所作为。

经上述比较分析,从地位与权力维度而言,明代国公相较于清代一等公,显见更为尊崇。

事实上,明代公爵与清代公爵在特征表现上的差异,远非上述四点所能涵盖,极有可能在其他维度亦存在区别。若各界人士持有不同见解,诚望于评论区域阐述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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