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就让夫妻二人天人两隔,158万元的赔偿款才刚拿到手,妻子的养父养母就急着来瓜分赔偿款,也正是因为赔偿款的问题,岳父一家把这个还沉浸在悲伤之中的女婿给起诉到了法院!
叶先生称:事发当晚,他接到了妻子打来的电话,妻子说要带着孩子出门散步,这看似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居然成为了他们夫妻二人最后的一次对话。
就在挂断电话还不到一小时,叶先生接到了交警打来的电话,告知他的妻子和女儿出了车祸,惊慌失措的叶先生急忙赶赴现场,可这一切都太迟了。
叶先生的妻子躺在路上,浑身是血,孩子也躺在一旁的沟里,叶先生慌慌张张地把妻子和孩子送到医院,可到医院的时候,叶先生的妻子由于伤势太过于严重了,遗憾地离开了人世。值得庆幸的是,他们三岁大孩子经过抢救已经没什么大碍。
交警部门经过责任划分,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司机因此赔偿了叶先生160万。
叶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赔偿款刚拿到手,妻子离世还不到100天,孩子的伤也还没有痊愈,岳父一家就找到了他,要求他拿出这笔赔偿款。特别是岳父提出的瓜分比例,让叶先生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岳父一家表示:虽然女儿不是亲生的,但是他们也养育了女儿二十多年,从来没有亏待过她。而女儿和叶先生结婚才3年多,这个钱不应该由叶先生独自占有。他们要分走六成,也就是95万元。
叶先生觉得岳父一家的要求有点太过分了,他和妻子的女儿才三岁,将来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岳父岳母凭什么一开口就要走这么多?
这让叶先生不得不怀疑,岳父一家其实是别有用心,因为自己的妻子是他们的养女,岳父岳母还有一个亲生儿子,他们要这笔钱其实就是为了给他们的儿子用。
现在岳父已经写好了起诉书,打算去法院起诉他,叶先生认为岳父一家太过于自私了,眼里只有儿子和钱,完全不考虑他们的外孙女。
叶先生的岳父表示,自己要60%的赔偿款是有理由的,那是因为这个女婿做得很过分,当初肇事司机把钱全部打到了女婿的账户上后,女婿一直在偷偷地瞒着他们,要不是他们主动找到肇事司机了解到赔偿款已经到位,还不知女婿要瞒多久。
叶先生的岳父还表示,自己之所以要争取这笔钱,其实也是为了外孙女考虑,等外孙女长大了,他们会留一笔钱给他,如果钱放在女婿这里,他们很不放心,女婿现在还这么年轻,之后可肯定还会再婚,万一遇到个不好的后妈,那孩子以后日子不好过怎么办?
自己的女儿虽然是领养的,但也是自己辛辛苦苦抚养了20多年的女儿,自己一家从来没亏待过她一分,现在女儿没了,他们比谁都难过,而女儿才跟女婿3年多而已,怎么可能让女婿把钱全部拿走。他们只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赔偿款就可以了。
其实岳父一家担心得并不道理,叶先生还年轻,再婚是必然的,而且岳父岳母是享有继承权的,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遗产的概念是死者生前遗留下来的)但是,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死亡赔付金应当比照遗产继承。也就是说,虽然不是遗产,但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按照遗产的继承来分配。
1、交通事故赔偿金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分配;
2、没有遗嘱的,妻子车祸死亡赔偿金分配方式是丈夫、孩子、妻子的父母平均分配。因为死亡赔偿金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妻子的遗产进行分配,而丈夫孩子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顺序分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上述条款即可得知,虽然叶先生的妻子并非岳父一家亲生,但其在法律依然符合“父母”的主体资格,因此不影响岳父一家继承关系。
再者,按照遗产分配顺序可得知,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因此,叶先生的岳父母自然可以分的其中一部分死亡赔偿金。
亲爱的读者,您认为这笔钱应该分给叶先生的岳父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