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因2瓶过期啤酒被罚款2万,顾客“三顾超市”后举报,官方回应

雪莲的山 2025-01-16 16:50:40

售卖两瓶过期啤酒被罚款两万?这处罚合理吗?重吗?

近日,邯郸一位超市老板反映,称自家超市里莫名出现两瓶过期啤酒。遭人举报后,市监部门对其做出“没收一瓶,罚款两万”的处罚决定。超市老板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处罚过重。

据超市老板讲述,当天,一名顾客先后进店三次,于第三次购买了一瓶啤酒。

事后,自己遭到该顾客举报,称超市存在售卖过期产品的行为。因那瓶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按照保质期来看,确实已经过期。

随后,执法部门上门检查,又在冰箱里发现了一瓶与举报人购买一致,同样生产于2024年的过期啤酒。

于是,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做出没收过期啤酒一瓶,没收违法所得70元,并罚款20000元,合计20007元的处罚决定。

这其中,70元并不仅仅只是涉事两瓶过期啤酒的价格。还算入了前几个月售出的啤酒,均被认定为涉嫌过期。

但超市老板对此处罚表现出强烈不满,其和代理律师均认为这属于小错重罚,属于过度处罚,遂提出申辩。

对此,魏县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召开听证,领导说会安排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沟通,再决定结果。

针对这一事件,很多网友表达了不同观点。一方认同超市老板,认为这个处罚确实有些重了。开超市本就是小本生意,动辄两万元的罚款可能会给老板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另外,那名顾客三次进店,最后才买走一瓶啤酒,且是过期啤酒。总觉得事情不对劲,很像是那种专业 打假人,故意找茬。

但另一方认为,食品安全容不得马虎,绝 不能手下留情!超市老板售卖过期啤酒,行为本就不对,这样处罚也只是为了让他切勿再犯,永远把消费者安全放在心头!

食品安全不容马虎,望超市老板引以为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市监局的处罚并无太大问题。两万元的罚款金额,确实在标准范围之内。

只是现在的问题主要是,两瓶啤酒罚款两万元,这个标准合理吗?到底算不算小错重罚?

我想,关于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答案。仅从金额来看,好像确实不至于,有点过。但是若是从性质来看,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销售过期商品,这种行为又确实需要严格处罚。

一般来说,国标规定的瓶装啤酒保质期都在半年以内。一月份生产,按说最迟六个月后就已经过期。作为超市,至少五个月的时候就应该下架,停止这一批次的销售。

他称这两瓶过期啤酒是“莫名出现”,那到底是怎么出现的?是有人恶意投放?还是自己的失误?

如果是前者,那么拿出相关的监控证据,一切自然水落石出。但如果是后者,那身为老板,理应承担失误带来的后果和责任。

总之,关于两万元的处罚是否过重,现还需等待后续听证会的最终结果。

但希望所有超市,小卖部老板引以为戒。一定要经常整理货架,将临期商品挑出来处理掉。同时,在店内安装监控,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投放问题商品,保障好自己以及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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