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年龄条件:申请人必须年满60周岁,且具有上海市普陀区户籍。
2.经济条件: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
•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 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
• 上述对象中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
•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3.健康与照料需求:申请人需要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表明其有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补贴标准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10元。
2.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8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
4.特殊困难老年人:对于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20%。
5.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根据照护等级的不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40元(照护二级至四级)和444元(照护五级至六级)。
三、申领方法
1.准备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
• 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
• 由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如适用);
• 养老金收入证明(如适用);
•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2.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也可以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审核流程:
• 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 初审通过后,报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批;
• 审核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照护等级等进行核实。
4.结果通知:
• 审批通过后,会向申请人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并告知社区助老服务社;
• 如未通过审批,会向申请人发放《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四、服务内容
普陀区居家养老服务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
• 生活照料服务:如餐饮、洗衣、购物、清洁等;
• 健康照护服务:如按时服药、监测身体状况等;
• 精神慰藉服务:如陪聊、看电视、散步等;
• 康复服务:如日常活动能力训练、康复体育锻炼等;
• 安全照护服务:如监控老人出入、预防老人走失等。
五、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2.政策变化:申请人应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享受最新的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