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疑因半年多未退错件“得罪”驿站员工,称无法收到快递

孟莉服评商业 2025-01-02 15:52:49
导读

快递本该是方便我们生活的服务,但海南儋州市的李先生却遭遇了快递公司无理拒绝送货的困境。

多件快递被退回

海南儋州市白马井镇的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多个商品,但大部分快递难以收到,甚至多次被退回。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李先生的描述,他在购买商品时,卖家都承诺可以送货上门,但是快递员却都以“无法送货”为由,将快递退回。

经过询问李先生才知道,原来他的快递被三家快递公司拒绝送货上门。

其中有两家快递公司是邮政和韵达,还有一家是圆通。

李先生住在白马井镇,离市区也就20多公里的路程,但是快递员却以“无法送货”为由,将包裹退回。

李先生表示,这几家公司根本没有按照快递单上的地址进行派送,而是直接退回了发件地。

而每次查询物流信息时,都会显示“无取件码”或者“丢失”字样。

那么,为何快递员会拒绝送货上门呢?

根据李先生的描述,他向快递公司投诉过,但是每次投诉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只是以“我们已经处理”为由草草了事。

经过多次沟通,李先生才得知,快递员拒绝将包裹送到指定地址,是因为快递驿站工作人员许某某拒绝接收他的包裹。

驿站工作人员称,由于李先生的地址过于偏僻,导致无法送达,所以拒绝接收包裹。

面对如此荒谬的理由,李先生也是气愤不已,白马井镇作为儋州市的一个镇,不管是面积还是人口都相对较少,但也并非偏僻地区。

更何况,以往快递公司都是可以正常将包裹送到的,如今却以“无法送货”为由拒绝接收包裹,这无疑是变相的无理拒绝。

但李先生不管怎么解释,驿站工作人员许某某都一口咬定包裹无法送达。

而且有些快递公司已经将派送方式改为了自提,导致李先生近两个月内无法取到30余件快递。

快递驿站拒绝接收包裹

面对如此情况,李先生也是相当无奈,但他也明白,以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撼动这几家快递公司的决策。

他选择了向媒体求助,但在此之前,他曾多次向快递公司投诉。

但结果却都以“我们已经处理”为由草草了事,并没有人给出合理的解释。

更令人气愤的是,就在媒体介入调查的前一天,李先生的包裹又一次被退回,这次甚至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只是在物流信息上显示为“无法派送”。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快递都是由同一个派送员负责的,而这名派送员也正是驿站工作人员许某某。

许某某作为驿站工作人员,本应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但是他却公然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驿站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拒绝收取快递。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寄件人和收件人能够方便地使用快递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派送方式,不得随意终止或中断服务。

也就是说,快递驿站工作人员许某某没有经过李先生同意,就擅自改变了派送方式,并且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这显然是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寄件人和收件人均有权选择寄件和收件地点,不得随意更改收件和寄件地点,也不得随意终止或中断服务。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允许出现无理拒绝的情况,如果驿站工作人员继续无理拒绝,那么驿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且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收件人有权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快递业务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所以李先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投诉无果

面对如此情况,不仅李先生自己感到无奈,就连身边的朋友也纷纷为他感到愤怒。

因为李先生曾多次投诉快递公司,却始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面对如此明显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的行为,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如果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时遭受损失,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先尝试通过快递公司进行投诉,如果快递公司仍然不予理睬,那么就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结语

李先生的经历真是让人心痛,明明是正常的快递服务,却遭遇了无理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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