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中,千家万户已经住进了各类住宅高楼,邻里关系与以往的社会发生了许多变化,同时也产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案例摘要近日,山东胶州的一个小区里发生了一起令人既震惊又愤慨的事件。
一对夫妻在自家门口遭到醉酒邻居的暴力袭击,导致丈夫严重受伤,包括脑震荡、骨折等多处伤势,以至于要住院治疗。
而打人的邻居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对受害者一句道歉都没有,带着自己的家人旅游去了。
警方告诉受害者,此案属于双方互殴,双方都要承担责任,所以最好接受调解。
而这起事件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刘先生一家住在胶州的一个小区,由于工作单位离家较远,所以他们很少回家。
楼下的邻居认为楼上的刘先生一家经常制造噪音,因此经常上门找麻烦。甚至有一次,刘先生一家都不在家,但这位邻居还打电话来说不要制造噪音。
刘先生为此也多次在业主群里解释,说明自己一家都不在家,噪音不是自己家发出来的,但邻居根本听不进去,依旧自说自话地找刘先生的事。
因为此事,刘先生曾多次报警寻求调解,但都无果。
一天晚上,刘先生一家正在家中聊天,楼下的邻居听到声音后便开始对楼上进行谩骂。
刘先生听不下去了,反问楼下的邻居:“你干嘛骂我?
结果,这位邻居怒气冲冲来到刘先生家门口,一脚又一脚地踢刘先生家的门。在刘先生打开房门的一瞬间,邻居的一只手抓住了他的喉咙,然后一拳又一拳地砸在了他的脑袋上,将他打得鼻青脸肿!
刘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听到动静连忙跑到门口。看到自己丈夫被人暴打,妻子赶忙上去拉架,年幼的女儿也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得哇哇大哭。
接着,对方还要挥拳打刘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刘先生情急之下拿起桌子上的酒瓶砸了过去。
奈何他身材瘦小,对方却高大威猛,刘先生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
刘先生的妻子姜女士趁机拿起手机报警,可足足等了二十分钟,警察才赶到现场将二人分开,这场打斗都得以结束。
刘先生此时满身是血,被妻子送到了医院。医生诊断刘先生患有脑震荡,左眼窝下也有两个骨头碎裂,得做面颊上的人工护板手术,嘴上也被缝了12针。
经过伤情鉴定,刘先生被认定为轻伤一级,而对方被酒瓶划伤则是轻伤二级。
然而,对方仅进行简单的治疗后就回家了,第二天竟然还带着家人去度假,而刘先生却在医院接受了三次手术。
气不过的姜女士找到派出所要求警方抓住对方,但没想到当地派出所所长却表示这起事件已经被认定为双方互殴,只能调解结案了。
姜女士表示,自己丈夫被打成这样,怎么可能接受调解呢?
所长告诉姜女士:“你不调解也可以,那让你丈夫去坐半年牢吧。”
姜女士不解:“我们做错了什么要让我们坐牢?”
民警说:“你们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不对。”
姜女士又问道:“那他来打我们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民警的回答让姜女士彻底无语了,民警说:“他打你们,你们可以躲啊!”
对方是在自己家门口动手的,这时自己应该躲到哪里呢?
姜女士实在不服,就找到记者曝光了这件事。
而记者采访民警时,他竟然表示:“因为他们是邻居啊,我们本着邻里纠纷和睦解决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
后面,此事经过记者协调,打人的邻居王某不仅向刘先生一家道歉,也进行了适当的赔偿,刘先生和姜女士最终也是原谅了他。
而在此事件中,当地公安部门的处理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讨论的行为。
一方面,民警将此事件简单地认定为双方互殴,这种认定显得过于片面。
根据受害者刘先生的叙述和证据,他们并没有主动挑衅或攻击行凶者,而是被动地遭受了暴力袭击。
民警应该更全面地调查和了解事发经过,客观公正地判断双方行为的性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视为互殴。
另一方面,民警对受害者和姜女士提出的疑问和困惑没有给予妥善的解释。
当他们询问如何应对被打的情况时,民警只是简单地说可以躲避,却没有给出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作为执法人员,民警应该清楚地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受害者他们的权利和适当的行为选择。
在与姜女士的对话中表现出了一种偏袒行凶者的态度,甚至威胁她说如果不接受调解就会坐牢。
这种不公正的对待使姜女士对警方的处理失去信任,感到委屈和冤枉。
民警应该保持公正和中立的立场,客观地处理案件,而不是偏袒某一方。
这样的处理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些人质疑警方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认为该处理结果对受害者刘先生不公平,并没有给予其应有的保护。他们要求相关部门重新审视此案,并对邻居的暴力行为进行严肃地处理。
同时,也有人涉及到对自卫权的辩护,指出在面对威胁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进行自卫。
然而,相互斗殴和正当防卫之间的界限似乎总是模糊不清,类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5月2日,一女子曝光其因在高铁上制止“熊孩子”被掌掴,引起网民愤慨,后再曝光铁路警方认定“互殴”被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引发了更大的争议。
女子王某某在微博发布视频称,当天晚上其独自乘坐C6276次列车,在其后排坐了2个大人和3个小孩。
列车行进过程中,王某某的座位被后座的“熊孩子”多次踢椅背,
王某某无法忍耐后尝试制止,她回头告诉小孩:“不要撞我的椅背了,要有礼貌一点,家长能不能管一下?”
谁知,孩子的母亲却怒了,回击道:“我的孩子还小,你不至于这样说他!”
随后,孩子的父亲也开始辱骂王某某。王某某也骂了回去,双方发生激烈的口角。
据视频显示,高铁车厢内,两名女子站在座位上互相对骂,一名操东北口音的男子怒斥带小孩的家长,获得同车乘客鼓掌支持。
而当列车工作人员赶到时,孩子母亲怒不可遏地扇了王某某一巴掌,王某某也立刻还手。工作人员赶忙上前拉架。
事后,双方都报了警,王某某和小孩家长当晚就被派出所传唤了。
王某某称自己向警方明确表示“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并提交了自己的手机里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
但公安部门还是以“互相动手殴打对方”为由分别处罚王某某200元、小孩家长500元的罚款。
当事女子王某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自己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她觉得,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这样的结果她说服不了自己。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瞬间引发舆论“炸锅”。不少网友力挺王某某,认为“熊孩子”就是欠收拾,对警方“和稀泥”的处罚不满。还有网友提出质疑:为什么一还手就成了互殴?被打了难道还不能正当防卫吗?
面对网络质疑,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称,根据调查情况,认定20时34分46秒,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20时34分50秒,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之后,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20时34分57秒,王某某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警方据此认为双方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律师等专业人士也认为,王某某第二次掌击对方时,加害行为已停止,不具备防卫的现实基础,涉嫌违法。并且从警方的处罚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也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在此次事件中,成都铁路警方发布“精确到秒”的案情通报并公布完整视频,还原了“高铁掌掴”事件细节,解开了公众的疑惑,有效平息争议,这对捍卫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以案释法一、醉酒邻居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醉酒邻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触犯了非法侵入他人住所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罪行。
二、根据法律规定,在本案中刘先生作为受害者应当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醉酒邻居作为不法侵害人,一开始为了泄愤就脚踢刘先生家的门,并掐住刘先生的脖子进行殴打,属于不法侵害。刘先生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用酒瓶子砸向邻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出必要限度,其行为不应该属于互相斗殴。
这类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维护公平正义和加强对暴力行为的打击的呼吁。公众期待法律机构能够更加注重案件的细节和证据,确保判决结果更加公正合理。
同时,此类案件也提醒人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要及时报警,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受到侵略了,是不是还手就是互欧?
警察都这样,还呼吁及时报警有怂用
明显的寻衅滋事,怎么叫互殴?
渎职犯罪行为,且事实成立!纪检委应迅速对相关人员进行控制 并立案侦查!
这是典型的不作为,纪委不查查?
基层执法不管对错,赶紧结案才是他们想要的,真希望受理民警家里人天天被人打,然后每次都谅解对方
走,打说这话的警察去,他敢还手就是互殴![得瑟]
[笑着哭][笑着哭]简直太中国了[点赞][点赞]
现在能当警察的到底是些什么样的人?
没有好处(钱)的事情就活稀泥,有好处(钱)的事情比谁都整的快!
我自己碰到的和这件事一模一样,两种选择:1接受调解各回各家;2,不接受调解,两家视为互殴都拘留;
派出所的处理就是一种不作为,动不动就是互殴,遇到一些处罚罚款的派出所就格外积极了
警察叔叔,为你点赞
直接告入室行凶,不接受调教,警察不管就把事情闹大啊,闹的越大越好
建议民警必须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证
既然不能维护正义,那就n+1系列吧。
他上门打你一下你就受不了,那你以后万一碰上“拿来吧你”那还得了[大笑]
不知道警察收了多少钱才会这样做。
应该先把处理的民警给处理掉
一巴掌扇那个警察,他如果问你为什么打它,你可以去,我打你,你可以躲啊!为什么不躲?
要是我听到这句话时,当场肯定会忍不住对着警察就是一拳,可惜啊他是警察
互殴的法律定义是什么?被人家打上门来还手就是互殴?那什么叫做正当防卫呢?
现在这年代找警察没用,找律师才有用,警察判罚不公,连警察一起起诉
无法无天,稀泥入脑,不配这身皮
又是黑警做恶,庇护。
有啥就可以鬼推磨,何况是人呢
拿着比普通公务员还高的工资,就是这样执法
连民警一起告了
警察有问题
法盲居然也能执法,警校怎么毕业的。
瞎眼的东西。,雷劈
怎么还有这样的警察呢?
咱们这边我不知道,弯弯那边的政府都是保护违法打击合法,我们总不能学弯弯吧[笑着哭]
人民警察威武!
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搞来搞去我们太忙了,还是办公室空调凉爽[点赞]
哦靠。。有后续么?
明显是里面有人啊[得瑟]
不服气憋着,他是警察,他说的对[得瑟]
现在的警察一点用都没有。
这些家伙什么时候去检查检查烟花爆竹?
这就是江湖啊,讲究的是人情世故[笑着哭][笑着哭]
泰山队雇佣的无良媒体教育出这种山东人,正常的。
我谁都不服🙅🏻♂️舅服发明互殴这个词的人[点赞]绝对流芳千古[大666][大666][大666]
都打上门了,屋里就是老婆小孩,这样还不算正当防卫??这是什么样的所长???真扯淡!!!
人家打上门来还叫互殴,[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这就是人情世故,如果被打者有强大的背景的化,对方判三年,赔5万,
没关系就没有保障!
我看完这个案例 默默的网购了一把大刀
纳税人到底是养了群什么玩意。
在国外是不是可以干掉入侵者?
打回去
民警都专保护坏人的
助纣为虐
该杀
法律法规太多了没有用的,专业对老百姓的,你们看看几十年来的事情,在社会发生的事情,就知道了
可法定案中互殴、物体打击、挑衅滋事,可操作性太大。
我提议中国人人都可以合法买卖枪支[呲牙笑]
条子是法盲
无语
感觉有人给他出招了,先是挑起矛盾,然后激发矛盾,最后扩大矛盾,引发互殴。三根肋骨不如一根大拇指,以后谁要打你,你给他点赞,大拇指断了就是重伤,丧失劳动能力,他养你一辈子。
但凡枪支合法,正义都能得到伸张
世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坏事做多了,全家都会跟着遭报应的!!且等且看!![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关系
警察成功的把邻里问题升级成了社会问题
门里门外的区别,在门里,打成重伤也是正当防卫,在门外就不是
继续告 联经查都高
幸好当年东北军跑得快,要不现在哪有侵略这个词?
[哭笑不得]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正常,当初被5个人围殴,警察也是说应该跑或者报警,我说跑不了围起来了,警察说可以报警,他们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被5个人爆打还能打电话[得瑟]
一张嘴就可以把法律全包了
绝对关系户
收了不少好处费,没钱都是你的错
搅屎棍
打人的最佳方式就是打一下停一下,这么打对方就不能按正当防卫算了。因为打完停了没打第二下。但是可以无限重复。
凡是都有因果,被打不冤
就这也能当所长[得瑟]
入室行凶,就地打死不担责
警察干了泥瓦匠的活,记者干了警察的活。
怪不得 八嘎们 死不认错呢 原来根子在这里啊 当年是八年 哦 不对 是十四年的中日互殴啊[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样的警察直接开除,查他以前办的案
入门打人就算被拿菜刀杀了都叫防卫,最多防卫过当一点。
当年 中日互殴
该坐牢的是派出所
建议查查这民警
下次谁来家里找事,直接拿刀
家都不能保,怎么保国?
这个公安民警讲的非常正确,他打你,你不能还手,要尽量躲,还可以全家跳楼自杀,你怎么能还手呢?
还对着荣誉墙采访[得瑟]
当初日本过来的时候我们还手了,算不算互殴?那批人是不是要坐牢,
看来以后想打警察就先去喝2杯,然后冲上去就是拳打脚踢,它敢还手就往死里揍[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一起起诉去。就不和解
只能说要么蠢要么坏,反正不正常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给大家破个题,“关系”
排除所不能说打死一片,但是大部分都是特么搅屎棍高手,世界就这样,人有七情六欲,长大后发现警察也不是小时候电影里的正义,也有披着警皮的坏人
打上门了,还手就是互殴。怎么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尼嘛,本该申张正义单位,成了活稀泥的[呲牙笑]
知道刀谁先了吧[呲牙笑]
就算是互殴,暴力伤害难道就不逮捕拘留吗?
保家卫国何错之有
报警的结果也是:互殴,不接受调解就要坐牢[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