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流传着一句话“养儿防老”,这一观念对许多夫妇的生育态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些夫妇渴望孩子,却因不孕不育问题而苦恼。据《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指出,20年前我国的不孕不育率大约为2.5%-3%,而近几年这一数字已攀升至12.5%-15%左右。
在生理因素之外,有些夫妇选择不生孩子。苏亮(化名)及其妻子刘虹(化名)便属于后者。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选择,最终引发了一场触动人心的家庭伦理悲剧。
苏亮与刘虹的恋爱始于大学。在这个阶段,两人的家庭条件都不算宽裕。毕业后,他们依靠自己的努力在事业上打拼,进入了90年代的深圳。2001年,他们购置了房产并步入婚姻殿堂。几年来,他们共同创办了一家高端酒店用品公司,生意逐渐稳步发展。刘虹的能力较强,因此在事业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导致她在创业阶段并未考虑生孩子。婚初,刘虹曾意外怀孕,但选择了流产以专注于事业。
直到2007年,刘虹已年过35,苏亮对此十分焦虑,认为这对夫妻而言,尚未有孩子并不合理,因此频频催促她尽快怀孕。刘虹对此感到无奈,并最终答应。没过多久,她便成功怀孕。然而,公司的运作完全依赖刘虹的参与,苏亮一人难以承担重任,刘虹在怀孕期间还不得不继续工作,最终因过度劳累而流产。
这一事件在夫妻间引发了频繁的争吵。苏亮希望刘虹能够待在家中专心“待孕”,不再参与公司的事务,而刘虹则愤愤不平地反驳:“如果你能够管理好客户,我何必如此辛苦?我也想要孩子,但现实不允许。如今竞争如此激烈,要是怀孕生子耽误一年,两年,公司就会倒闭!”
在这场关于孩子的争论中,苏亮的妹妹苏娟(化名)突然来到深圳寄住于他们。苏亮安排苏娟在公司做销售员。此时,刘虹向小姑苏娟倾诉苦衷。尽管苏娟表示理解,但她并不知该如何帮助哥嫂。刘虹的朋友则建议她采用代孕的方式,这样既可以生孩子,又能照顾公司的生意。刘虹觉得这个建议不错,并与苏亮商量。起初,苏亮不情愿,但后来因公司确实需要刘虹的参与而最终同意。
然而,代孕在我国是违法的。根据2001年8月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形式的配子、合子、胚胎的买卖均被禁止。同时,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即便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民法典》中并未直接针对代孕的相关条款,但涉及到生命权与身体权,代孕的行为无疑是对人体的商业化利用,严重损害了个人的尊严和完整性。
尽管苏亮与刘虹在决定代孕时尚未有《民法典》的出台,但他们还是意识到此举的违法性,因此只敢秘密联系“中介”,与三个女孩进行了接洽。然而,这三名女孩中要么文凭造假,要么拿了钱后失联,或因健康原因未能成功试管婴儿,最终令夫妻俩感到非常沮丧。
刘虹向苏亮抱怨陌生人不可靠,正当此时,苏亮突发奇想,何不让妹妹苏娟来帮忙?虽然名义上是兄妹,但其实苏娟是1986年冬天苏亮父母从外面捡回来的孩子,她在苏家生活多年,完全受到了父母的恩惠,想必不会拒绝。
在经过一番思考后,刘虹也表示同意。苏娟听到这要求时感到非常惊讶,尽管心中并不愿意,但她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得到的养育之恩。她与苏亮的承诺是购买她在深圳的房子,并承诺隐瞒这件事,经过一番挣扎,苏娟最终答应。
2010年7月,苏娟成功怀孕,苏亮夫妇欣喜若狂,立即派苏娟去香港待产。九个月后,苏娟生下了一个女孩,取名“香香”。虽然这个孩子与她并无血缘关系,但毕竟是她辛苦怀胎所生,因此苏娟对香香产生了母爱。与此相对,苏亮和刘虹则因期盼一个儿子而感到失望。
这种情况显然突破了伦理的底线。苏娟原希望生完孩子后尽快回到工作岗位,淡化往事,但苏亮夫妻要求她照顾这个孩子两年,并坚持母乳喂养以便在完成条件后才能获得房产证。因此,苏娟无奈地继续在香港与孩子生活,按照哥嫂的安排,无暇外出,唯有与保姆打交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娟的内心愈加苦闷。在此时,前男友杨某主动联系她,想重修旧好。苏娟如同看到一根救命稻草,和杨某重新燃起了爱情。然而,杨某见到香香后心生疑惑,质问苏娟实情,最终因得知真相而失望,与她分手。
而在生产后的苏娟本已处于抑郁状态,此时的打击更是雪上加霜。2012年初,香香被检查出患有闭合性脑损伤,医生怀疑是摔倒引起的。苏亮与刘虹愤怒地质问苏娟,而苏娟这时才想起有一次与杨某约会回来后发现香香从沙发上摔了下来,她未能及时带香香就医。
同时,苏亮的父母得知了代孕之事,四人对苏娟的“不负责”十分愤怒,认为若香香最终成了脑瘫儿,苏娟就必须一辈子负责照顾她。
愧疚感加上来自养父母、哥哥嫂子的指责,让苏娟的心理负担愈加沉重。2012年2月4日晚,在听着香香的哭声时,苏娟产生了“不如带着孩子一起死”的极端想法,最终在绝望中将香香从阳台推下。香香从八层楼高的地方跌落,不幸身亡。
看着香香的坠落,苏娟却再没有勇气自杀,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直到警方找到她将她带走。此事令苏亮与刘虹震惊不已,他们终于意识到这一切给苏娟带来的伤害,于是连夜请律师前往香港为苏娟辩护。然而,苏娟面临的指控是谋杀,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严厉惩罚。
这一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更令我们深刻反思代孕为何不应被合法化。在这一案例中,作为“生母”的刘虹出于生意的顾虑而选择代孕,未曾体会怀孕的痛苦与喜悦,因而对孩子的情感显得冷漠。孕母苏娟本想报恩,但最终却陷入了深渊,甚至因而触犯法律留下永恒的污点。
当人际关系、情感和身体器官都能被金钱衡量和买卖,人与商品不再有区别,社会秩序必将遭受重创。想要孩子本不算错,但以这种方式实现目标,不仅违法,还可能埋下巨大的隐患。唯有恪守法律底线、尊重生命与人的尊严,方能避免更多此类悲剧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