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眉山一女子上班途中,路边的一棵树的大枝干折了,正好砸到了该女子。
女子骑着电动车被砸到,断枝直接插入她左面大腿。
女子当场晕了过去。
路过的好心市民紧急拨打了120。
谁能想到开开心心上班路上遇到九死一生的事?
女子目前已经做完手术,将腿部插入的树枝取了下来。
女子在脱险后的第一时间联系了所任职的公司,公司回应她这种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她已经和绿化管理部门取得了联系,市政的人专门和她对接。
有很多网友替女子打抱不平:上班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那么,大树倒了非女子的责任,女子也预知不了,应该算工伤。
还有网友给科普到:工伤认定不是公司认定的,是劳动局。
笔者找到了一个2017年的真实案例:
同样是一个人在上班途中被树砸倒了受伤昏迷,当时打了120和110,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没有人,因为当事人已经被送到医院了,这种情况下民警没有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终法院因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判定该事故是不是本人的“主要责任”。
说白了就是我们自己判断这起事故中不是自己的责任造成的,是不够了,得按法律程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