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在哪里,法庭就搬到哪里”。巡回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和诉讼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日前,惠城区人民法院小金口法庭巡回法庭走进小金口街道柏岗村,公开审理一宗发生在该村辖区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为当地村民送上一堂法治课。
2019年10月1号,原告将自己名下的一间门店以每月1.8万元的价格出租给被告,租期为3年。同时,原被告双方还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结后房屋交付的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
2020年疫情期间,被告生意受到影响,因此向房东提出是否可以减免房租共度难关的请求。二人经协商,从2020年3月起,减少承租面积,租金调整为每月1万元。4月,原告房东口头承诺,疫情期间房租减半收取。
2022年10月房屋到期后,被告并未办搬离,到了2023年5月,原告房东直接将门店上锁,强行收回门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控诉被告承租人单方面恶意强占使用房屋,并且拖欠租金。
惠城区人民法院小金口法庭庭长 邓茂军:合同期满后,实际上双方存在继续续租的想法,目的是想尽快把以前拖欠的租金付清,所以被告在期满后,还用了四个多月的房子,但是这四个多月并不属于合同上约定的,单方恶意强占使用房屋,所以我们法院没有采纳原告这方面的意见。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高额违约金是否合法。这起案件虽小,但庭审现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一个不少,法官精准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厘清相关法律关系,全景式呈现了整个庭审过程。
惠城区人民法院小金口法庭庭长 邓茂军:判决如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142250元。
法官介绍,小金口法庭在日常审理案件中,会根据案件特点不定期将法庭开到村社区。此次在柏岗村选择公开庭审这样一起租赁纠纷案件,正是因为当地不少村民都有房屋出租,面临合约纠纷的可能性较大。此次巡回法庭走进柏岗村,为当地30多名村民、村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小金口街道柏岗村监督站信息员 戴海顺:小金口法庭在我们柏岗村开庭意义很大,一方面提高了村民懂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另一方面也告诫村民在处理房屋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采取恰当的方式。
惠城区人民法院小金口法庭庭长 邓茂军:村委会法庭旁听,通过互动减少纠纷,减少社会矛盾,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最佳结合。
下来,惠城法院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过程中的普法、教育作用,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媒体记者:李丹丹 郑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