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卢先生近期反映了一起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强拆的争议事件。该事件不仅涉及卢先生的居住权益和财产权,也触及了公众对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拆迁政策及行政程序合法性的关注。
卢先生,一位居住在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清水河村的居民,近期遭遇了一起未经房主同意房屋被强拆的事件。据卢先生所述,此次强拆行为发生在他未获得合法手续和充分补偿的情况下,对他的居住权和财产权造成了侵害。2017年,成都市政府实施了一项名为“土地增减挂钩”的试点项目,旨在通过自愿拆迁的方式,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卢先生表示,由于不同意现行的安置政策和补偿方案,他并未签署相关协议。2019年,卢先生的宅基地自留地被纳入国有用地范围,但他并未同意与清水河社区讨论土地流转事宜。同年,卢先生的无证出租房遭到拆迁,且至今未得到应有的赔偿。
2024年7月,金泉街道清水社区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告》,该公告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执行征收。卢先生认为,这一征收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为根据成都市的土地征收申报表,征收应仅限于产权明晰、地界明确、无争议的土地。
2024年10月15日,卢先生与家人前往云南西双版纳旅游。次日,他的宅基地自建房遭到拆迁。在得知可能发生强拆的情况下,卢先生曾尝试通过电话和短信与社区书记罗云沟通,并通过市民热线向政府传达信息,同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但均未能阻止强拆的发生。
2024年10月21日,卢先生返回家中,发现宅基地自建房已被拆除,成为废墟。他再次向市政热线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却是他与妻子曾道玉于2024年10月15日签订了居住小区协议书,并完成了旧房交接和补偿款支付。然而,事实上卢先生并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也未收到补偿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卢先生提出以下申请事项:
请求有关部门依法确认相关人员组织拆迁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求依法责令相关人员赔偿因拆迁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恢复原状。
请求有关部门依法确认相关人员强制拆除房屋应承担的责任,并向卢先生赔礼道歉。
卢先生作为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的居民,一直以来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然而,近期发生的拆迁事件,严重侵犯了他的居住权和财产权,也违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这种行为是未经许可的强拆行为。卢先生的土地应是由国土部门依法征收,或对违法占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由街办和社区就能组织强拆的。
土地流转与征收问题:卢先生的土地使用权尚未流转,所有权属于集体,但宅基地、林园地、自留地属于个人财产的重要部分。根据成都市的土地征收申报表,征收应仅限于产权明晰、地界明确、无争议的土地。而卢先生的土地属性应为国有土地,而不是集体土地,存在明显的争议。
拆迁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对卢先生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实施了拆迁,侵害了他的居住权和财产权。
补偿与安置问题:卢先生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也未收到补偿款,却被告知已签订了居住小区协议书并完成了旧房交接和补偿款支付,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行政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在未依法征收、未进行合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擅自实施拆迁行为,违反了中央政府关于严禁强拆的明确态度。
卢先生是清水河社区第三组的成员,由组长提起的行政复议,应此复议是属全国首例,文书是卢先生写的,该文书被复议机关受理了,后组长被居委会摆免了,在当地有警方在场的情况下,第三组六小队被迫签字撤回行政复议书。卢先生的诉求,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他希望通过有关部门的公正审理,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公众对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以及行政程序合法性的关注,对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卢先生表示,他将继续依法维权,直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同时,他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此类事件,共同维护法治社会的公正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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