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与朋友小聚,免不了喝几口,为防酒驾,有些人聚会时还很谨慎的选择骑行电动车出行。殊不知,酒后骑行小电驴也属“酒驾”,也要受罚。
据嘉兴在线报道,2020年8月26日晚,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市区设立6个整治点,整治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龙鼎万达广场周边的整治点,一个多小时内,共查到4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交警分别给予了相应处罚。而在其他的5个整治点上,也都有查到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中友谊街整治点查到的一名非机动车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232mg/100ml,连路人都大呼“爆表了,太危险”。
大部分醉驾人员认为,电动自行车车速低,危险性小,酒后骑行“没问题”。“这是完全错误的认识,绝对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出行。”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沈惠忠提醒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中的“车”不仅仅是指机动车,也包含非机动车。
小编认为,醉驾电动车比醉驾汽车的伤害力度更大。一旦发生事故,驾驶汽车还有车厢保护驾驶员,电动车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希望更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引起重视,守护自身的上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