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0年10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为全面执行《通告》关于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淮安市交警部门还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开展了全面严查严治。
对于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淮安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罚款处罚。如果是第一次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警部门将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第二次或二次以上被查获的,将处以50元罚款。
二是曝光抄告。交警部门将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对被处罚人员通过大屏和网络公开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将违法信息抄告其所在单位。
三是联合惩戒。交警部门将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数据,2019年,江苏境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中,69%的人员死于颅脑受损。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要知道,一个人的安全,关系着一家人的幸福。所以,为了自身,为了家人,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附:佩戴头盔小贴士之佩戴步骤:
1.打开束带。
2.将头盔水平放于头上,缓慢收紧束带直到感觉到舒适。
3.调整束带置于耳朵下方。
4.束带调整好之后,拉紧束带紧贴下巴。
完成上述步骤后,确保头盔移动的幅度不超过2.5厘米,同时保证未松开束带前头盔不会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