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心中,乡村是邻里和睦、秩序井然的净土,行政部门是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依靠。然而,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南镇村的一起房屋事件,却将这美好的愿景击得粉碎,徒留满心的悲愤与疑问。
1992年,当事人的父亲于南镇村花费7000元购置宅基地未给开具收条,次年房屋落成,1995年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生活一切正常前行。但1998年9月13日,命运的齿轮开始逆转。南镇村的张某生(时任公安员)和刘某易(时任村长,已离世),竟用铁链锁住当事人家门,以没有收条为由强行索要 15000元并开具收条。同年10月20日土地管理局再次调查,并确定了权属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并交调查费160元,但这只是风暴前的平静。
2011年,邻居郑某广在未与当事人沟通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将四间平房扩建成筒子楼,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两家间距被压缩至仅0.65米,宅基地几近被占,安全隐患重重。
房屋出租期间,郑某广恶意刁难修缮工人,阻断雨水流向,致使房屋长期潮湿。直至 2022年11月14日,才发现郑某广在狭窄空间内私建厕所、鸡舍等,还在当事人地基下埋污水管并封死出水口,这便是潮湿根源。
当事人向郑口镇政府反映后,镇政府与村委会介入,可处理过程却令人心寒。镇政府提出不让郑某广出资修房,当事人反对并向原镇政府书记发短信要求依法处理、拆除违建,却石沉大海。当事人无奈踏上信访之路,从县到市再到省,甚至去到北京均因属地管理无果。
2023年5月9日,村干部王某辉电话告知当事人“书记给你解决问题”并让其下楼,就在当事人下楼后却被拘留所的人带走并拘留了 15天。2023年5月24日获释后,信访局只让回家等待,期间房屋被破坏却无力阻止。
2023年5月25日,当事人因找到媒体帮助,结果却是再次被拘12天。在拘留所内,被人拿协议逼迫修房,双方未同意签字答复意见书也非本人所签,修房仍强行推进。期间郑某广百般刁难,施工需村干部在场,不许当事人家出房檐,修房必须按郑某广的意愿,报警成了家常便饭。最终政府承担 33151元修房费用,虽已将厕所废弃了,可房子修好后仍漏雨,郑某广还拒绝配合,雨水肆意流向当事人家阳台。
此后当事人再次申诉要求拆除违建与房屋登记确权。2024 年 9 月 3 日镇政府推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纳了南镇村委会出具的无效“符合规划”的证明后并出具的答复意见书(在巡视组巡视期间撤销)。2024 年 12 月 12 日一天内竟出具了三份答复意见书且内容混乱,询问当事人房产证号时错写土地使用证号,称未统一办理,因有部分确权而改口,且对当事人符合政策却不落实登记信息。
从宅基地购买时的异常到郑某广的肆意妄为,从镇政府的无力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混乱答复,当事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而郑某广至今未受惩处。这不禁让人怒吼:相关部门的公正与担当何在?在法治社会,这样的事件为何陷入如此困境?民众的合法权益究竟何时才能得到真正保障?难道百姓的权益就可以被如此漠视,任由不公肆意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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