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看着挺热闹其实也是挺热闹

北国骑士 2019-08-02 09:54:27

日前,工信部公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用户需满足入网120日、已实名认证、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等条件,方可获得授权码并办理携号转网。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查询服务及解除限制服务。

由此来看,吵吵闹闹超过十年的携号转网制度现在要真的实行了,虽然最快也要年底才可以全面推开。所谓的携号转网,就是用户有一个号码,可以不用改号就从一家运营商换到另一家去,自由。

按照目前的征求意见稿,用户需要满足的携转条件有五条: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的已出账电信费用,或已就未出账的电信费用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个自然日。

这些限制想想也确实需要,比如,你欠费就想跑路,当然不可以,必须得把老账结了,然后,用户也不能想转就转,像过家家,所以,规定了转一次至少要4个月,一年可以转三回。

有人担心,运营商不积极主动,会给用户转网设置绊子,实际上,有关部门早就想到了。所以,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查询服务及解除限制服务;不得增设办理条件,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服务。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以我的看法,既然有关部门有要求,那么,运营商一定会非常积极,不可能阳奉阴违,更重要的是,运营商得表现出来信心,否则,用户如果觉得这家运营商连放开转网的底气都没有,那么,用户何来的信心呢?

因为法律法规不咎既往,所以,携号转网政策也确实受到了历史合同的影响,部分客户可能早就与运营商签订了终身协议,这部分用户要想转网有“法律障碍”。

《征求意见稿》提出,自该办法实施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新签订的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均应当包含用户单方解除协议的责任和方式,并以显著条款明示协议对用户携号转网造成的影响。而原先已经签订的老协议,如未包含用户单方解除协议的责任和方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提供。

也就是说,以后,运营商再与用户签约,不管时限多长,都需要明确“违约责任”,比如,用户接受了存话费送手机,那么,这部手机可能需要使用该运营商的服务两年,如果在两年之中用户要转网,就是“违约”,怎么办呢,合同里要规定违约责任,可能是这样的,用户一旦在合约期中转网,就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将手机用特定的价格买下来。至于你愿意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合同条款,用户有决定权,但接受了就需要遵守,这对双方都公平。

如此来看,以前那些在合约期内想自由解约的,就需要按照合同办事了,有法可依,不用闹闹,挺好。

至于携号转网的流程和办理方法,相信运营商会给出非常便捷的通道的,但用户也需要好好想想,在什么情况下值得转网,一旦转网,可不可以后悔呢?携号转网是好政策,但却没有在最好的时点落地,如今的5G时代,携号转网有没有用,只有政策落地去看老百姓的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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