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新解:过度打赏或被视为“挥霍”,直播行业应如何应对?

视听观察 2025-02-14 23:21:10

编者按:直播行业的发展,与相关管理政策息息相关。直播从业者要密切关注。视听观察在这里提示一下:直播打赏作为主播收入主要来源,有不可触碰的红线:未成年人打赏退款,还有接下来说的“过度打赏形成挥霍”及其他情形等。

2025 年 1 月 15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直接在直播界扔下一颗“重磅炸弹”!

其中第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就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 “挥霍”。

另一方无论是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人民法院都予以支持!

过度打赏一旦被认定为“挥霍”,虽然没有明确说可以追回,但是打赏者会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条款解读:过度打赏如何界定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到底怎样的打赏会被认定为 “挥霍” 呢?这可不是随便判定的,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金额方面来说,要和家庭经济状况挂钩。

比如,一个家庭月收入 6000 元,一方却突然给主播打赏 5000 元,这明显超出正常消费水平,大概率会被认定为 “挥霍”。但如果家庭月收入 5 万元,经济条件较好,偶尔打赏几千元,可能就不会被认定。

除了金额,家庭日常消费习惯也很重要。有些家庭平时消费节俭,很少有大额支出,突然出现高额打赏,就更容易被认定为挥霍。相反,若家庭平时在旅游、购物等方面消费较高,打赏额度标准也会相对宽松。打赏的持续时间和频率也会影响判断,一个月内连续多次大额打赏,比偶尔一次大额打赏,更有可能被认定为过度打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行业震荡:直播行业的连锁反应

新婚姻法的规定,对直播行业的多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主播收入角度看,以前,一些 “榜一大哥”“榜一大姐” 的豪掷千金,让主播收入可观。但现在,这些人打赏时会有所顾虑,万一被另一半认定为过度打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不仅打赏钱可能被追回风险,离婚时还可能少分财产。这导致主播大额打赏减少,收入不稳定。

平台运营模式也面临挑战。直播平台以往盈利很大程度依赖用户打赏,现在为应对新规,需重新审视和调整运营策略。平台可能要加强对用户打赏行为的监管,防止过度打赏,这需要投入更多人力和技术成本。

观众打赏心理也发生变化。以前,有些观众为追求一时快感或在主播面前 “刷存在感”,会冲动打赏。现在,他们会更加理性,打赏前会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担心打赏引发家庭财产纠纷。这种心理变化直接影响直播间打赏氛围,打赏频率和金额都有所下降。

应对之策:直播行业的破局之路

面对新婚姻法带来的冲击,直播行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应对之策。

对于直播平台,首先要调整平台规则。比如,根据用户收入水平、消费记录等大数据,设置打赏金额限制,为用户设定合理打赏额度,避免用户过度打赏。同时,加强对打赏行为的审核,对大额打赏,要求用户进行身份验证、提供财产证明等,确保打赏行为是用户真实意愿,且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直播平台可通过弹窗提醒、推送消息等方式,向用户普及新婚姻法解释中关于打赏的规定,让用户清楚过度打赏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和家庭纠纷。

公会要加强对主播的培训和引导,让主播了解新婚姻法解释相关规定,避免诱导用户过度打赏,最终形成挥霍,对明知用户打赏可能存在问题,要保持警惕。

主播则应该提升直播内容的质量,应当多拓展打赏大哥的数量,避免逮着一个大哥使劲“薅”,通俗点说: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前路展望:

新规则下的新发展

新婚姻法的实施,这让直播平台和主播们都感到压力山大。那么,直播行业究竟该如何应对这场 “危机” 呢?

对于新婚姻法解释下直播行业的发展,你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咱们一起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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