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不仅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式优惠,亦可享受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技术人员取得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的还可享受分期缴纳个税的政策。今年开年以来,多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加大对高新资格认定的监管力度,相继发布取消高新资格的公告,大量的高新企业被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中国稀土子公司中稀湖南则为其中一例。中稀湖南因高新资格被取消,需补缴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共计1.6亿元,这为高新技术企业拉起“警笛”,高新技术企业亟需关注实践中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情形以及所面临的税务风险。
从近年来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案例来看,主要情形包括高新技术收入占比不达标、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科技人员占比不达标、企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在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后,将面临被追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甚至被定性偷税的风险。在取得高新资格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做好常态化的、主动性的自查工作,对相关指标展开关联的、全面的、持续性的评估,以防范税务风险。
近期,中国某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某土”、“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某(湖南)某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湖南”)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中稀湖南将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的某土矿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按中重某土品目税率进行资源税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要求中稀湖南按 25%的税率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
前述税务补缴事项系因中某湖南将中重某土与轻某土分别申报缴纳资源税,以及中某湖南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致,均不属于主观造成的偷税、漏税情况。经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沟通确认,中某湖南需补缴 2020-2023 年度资源税 10,187.76 万元,需补缴 2022-2023 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6,332.72万元,合计 16,520.48 万元。截至目前,中某湖南已经完成更正申报并补缴完毕,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税务主管部门未对中某湖南给予处罚。
由于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
【取消原因】根据《关于取消永州市湘江某土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湘高企办字【2024】11号),中某(湖南)某土开发有限公司由于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导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资质取消情况
我们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站取消高企资格的公告信息进行统计,在2023年度至2025年1月末合计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共6184家,其中:2025年1月567家,2024年度3987家,2023年1594家,按照地区统计的情况明细如下:

其中:广东省在2025年1月公布的取消名单中合计共有233家,详见下图(图片截取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站”):
1、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原因及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持续趋严,多地曝出因违规或不符合认定标准被取消资格(或要求补税、整改)的案例,我们根据案例数据整理被取消的原因,统计如下
研发费用造假或归集不合规:虚假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跨期调节研发费用
知识产权不达标或造假:核心知识产权失效或权属不清、购买专利突击申报
科技人员比例不达标:虚报研发人员数量
主营业务不符合技术领域:产品技术领域不符
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违法:环保违法连带处罚
年度抽查未通过:未通过动态复核、取消资格后果
税务处罚: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计算)+滞纳金+0.5-5倍罚款;
声誉损失:企业信用评级下降,影响融资、招投标等;
政策受限: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四、合规建议
结合上述数据分析,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监管深化,税务部门联合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加强信息比对,企业“侥幸式申报”风险剧增,未来各监管部门对企业研发费用审核要求将更趋严格,企业应当重视研发费用归集、审慎申报研发加计扣除数据,主要建议如下:
1、严格内控:规范研发费用归集,确保人员、材料、设备等支出真实合理;
2、知识产权布局:围绕主营业务申请核心专利,避免突击购买;
3、动态合规:每年复核人员比例、研发投入等关键指标;
4、资料留存:备齐研发立项文件、知识产权证书、研发费用辅助账等备查资料(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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