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两点:第一,国际原子能机构,不是联合国的组成部门,而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机构;第二,国际原子能机构不是一个鉴定机构,不具有出具权威鉴定报告的资格。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主要职责,简单概括来说,是四点:1,核安全监管及协调,包括防范、监督,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2,防止核扩散(军事目的);3,和平利用核技术研究;4,核技术发展交流。
基于以上原因,国际原子能机构:一,没有权利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日本核污水排海的决定;二,其关于日本核污水排海的评估报告,不是鉴定报告,更不是最终结论。
但日本却利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这个报告,把这个报告当成核废水排海的合法外衣,对外谎称国际原子能机构“出具的报告表明核废水排海安全”、“国际原子能机构同意日本核废水排海决定”。
事实上,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出具的报告当中,前言部分,就明确表示:“核废水排海是日本自己的决定,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既不是对这一政策的推荐,也不是(为日本)背书。”
很显然,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作出评估报告之初,就已经想到了日本必定会利用这份报告,所以开篇就对报告的结论做出了界定,让想拿令箭的日本最终到手的不过是根鸡毛,这样国际原子能机构既拿到了日本的100万欧元赞助,又能摆脱自己与核废水排海的关系,不用对结果负责。而小日本呢,则得到了它想要的“核废水符合安全”的结论,这样,日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排放核废水了。
所以,日本跟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这件事上,表面上看居然是“双赢”。事实上却是,全世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日本国内反对声浪四起,韩国大规模游行反对,就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