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案件,近几年很少有判死刑的。
据环球网报道,2024年5月28日,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11亿余元,被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白某在2014年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8亿余元,给国家与人民亿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特别恶劣。虽然其有立功表现,但根据其罪行,危害,法院认为不足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其死刑。
这是这几年间,又一首例判死刑案件,有些破天荒,因此引起广大网友关注与热议,并纷纷点赞。
有的网友说,终于看到死刑了!
但这不是最终判决,被告是否上诉?最终结果如何尚未确定。
网友有的期盼二审能维持原判;
有的质问为什么过去贪腐多的没有判处死刑?
有人提出过五千万必须判处死刑。
甚至有人主张贪腐五十万,就判死刑。
不论网友们的议论建议是否实际,可行,但都表现了对反对腐败的强烈要求与愿望。
案件最终结果如何?还得看被告是否上诉?最终法院是否维持原判?
判决若生效,执行当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