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某小区业主反映,开发商在宣传时称能够实现“一梯一户”且“零公摊”,但是交房后却变成了“两梯两户”,业主在使用电梯时只能刷卡使用离家最近的电梯,这样的“一梯一户”让业主们无法接受。那么,开发商如此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一梯一户”和“两梯两户”有哪些差距?所谓的一梯一户通常是指,每层楼有一户住户,并配有一台电梯。那么,由于该层仅一户住户,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住户可能会将入户门至电梯的公摊部分据为己有,从而达到电梯入户且“零公摊”的效果。而“两梯两户”从字面上来看,也是一户享有一台电梯,但是,实际上是每层楼有两户住户,住户不能将入户门到电梯的公摊部门实际使用,也就不能实现电梯入户和“零公摊”,并且公摊的面积可能会比一台电梯更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我国现行的法规等并未对“一梯一户”做出明确的界定,因此,开发商或许可以“强行解释”得通。但是,如果业主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宣传了“一梯一户”的设计,比如说:相关的宣传图、视频、沟通记录、图纸等等。
在进行充分取证的基础上,业主们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局提起虚假宣传的违法查处,要求其履行查处职责。但是,从以往的案例来看,不同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如果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认定,业主们可以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提起相关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如果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职责,业主们可以视情况进一步提起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然,即使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发商的行为做出了惩罚,法院也有可能不会支持业主们的诉求。这就需要业主们在维权时从多个方面入手,深入挖掘开发商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我们要知道一个楼盘的开发从立项、拿地、规划许可,到施工、预售,再到规划验收、竣工备案等需要30项以上的手续,业主们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挖掘更多的问题,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说:违建、质量问题、手续不齐全或者手续存在问题等,我们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违法查处申请,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职责,我们可以进一步提起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与开发商边打边谈,通过上述维权方式不断获得筹码的同时,与开发商展开谈判。最终,如果开发商能够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也可以通过协议来解决问题。
在虚假宣传方面,开发商可谓是经验丰富,擅长打各种“擦边球”。因此,业主们在购房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多学、多听、多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相关承诺和宣传内容无法落实到合同中,都有可能无法实现。